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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制定或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反映了统治阶级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意志。今天,我们为精通法律的人精心准备了3个培训项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锦集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12月1日至15日,平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各个乡、街道对15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此次培训活动。

  在水泊寺乡培训会上,讲师首先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意义和职责等进行了讲解,让大家对“法律明白人”工作有了更透彻地了解,对任务要求也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细致地把握。随后,讲师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把与基层人民群众相关的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以及继承关系等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剖析讲解,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并进行解读。

  培训会后,培训学员与讲师进行了互动交流,了解了当下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会议要求,各参会人员要认真学好法、用好法,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真真切切地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

  其他各司法所按照计划均在有序推进培训中。通过培训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也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其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 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要求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计划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四、选拔条件

  农村“法律明白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工作职责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篇: 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

     7月19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支部到帮扶联系村小七孔镇绿林村正式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育计划,绿林村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到场参加。

       启动仪式后,由女法官支部资深法官杨世萍为参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杨世萍从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用工、土地权属、邻里关系等方面,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阐述法律规定,不时穿插群众身边时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内容丰富,生动易懂,在场人员认真聆听学习。

    培训会后,杨世萍与到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法律问题,群众积极提问,并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希望法院多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会后,荔波法院驻村干部张毅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建议:一、严于律己,自觉规范日常生活言行、社会交往;二、宽以待人,与家人、邻里、朋友等和谐相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共建美好家园;三、参会人员要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对法律心存敬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荔波县法院发挥法院职能,结合脱贫攻坚战略,率先开展以法律宣传助力脱贫攻坚的“法律明白人”法治扶贫计划,通过基层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法律培育,以“身边人”的身份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千万,达到普法宣传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效果。

   荔波法院将不断拓宽法律宣传途径,将法律知识向更宽、更远的基层延伸、普及,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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