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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台风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小学、幼儿园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单位

祥华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小学、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报中心学校德育处备案。各校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学校德育处;各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2机构组成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苏校长任组长,詹书记任第一副组长,陈文忠、裴亦赞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人员任成员。各小学、幼儿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生管人员、班主任等组成。

2.3机构职责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省、市、县、乡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各种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中心学校挂钩学校领导:抓好中心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的防台风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3、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3.1信息通报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县防汛办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各小学、幼儿园通报。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3.2.2预警发布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下发防台风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报告,各小学、幼儿园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3预防

3.3.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幼儿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

3.3.2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各小学、幼儿园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各校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中心学校将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3.3.3防台风巡查

各学校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4、防台风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由县防指统一发布,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各小学、幼儿园。

4.1.2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Ⅳ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3Ⅲ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篇2

当台风或其他灾害性天气造成社区内居民或民工无法正常在居室生活,由区防汛办和街道出面组织居民或民工到对口学校疏散点临时过渡。根据市区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落实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居民或民工疏散工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防台(疏散点)应急预案。

一、学校防汛工作小组

组长:潘琼(总负责)

副组长:张莹

组员:花黎(教导)、张文力(保安队长)

田建兰(保洁领班)、许利群(卫生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学校防汛工作小组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要求下,修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2、组织有关人员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全面排查屋顶、地下室,并进行水泵维护工作,利用好工具及时排水,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汛期安全。

3、做好防疫请准备工作,备足各类防疫物品。

4、准备足量的沙袋、临时安置物品等暂存,以备随时调用。

三、应急程序

1、防汛期间,所有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当得到有关台风暴雨即将对本市造成影响消息时,学校马上安排人员24小时加强值班,直至警报解除为止。

2、学校领导接到局防汛领导小组转移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防汛工作小组人员迅速到位,妥善安排人员临时过渡和休息。

3、学校按照要求做到定教室、定人员、定钥匙三定工作,并做到茶水、食品、照明、用厕、简易药品到位。统一安排休息地点会场及七彩门。

4、学校事先做好相应物资准备,包括防疫物资、席子、食品、药品等,一旦需要量大时及时补充货物,确保安置人员需要。

5、应急疏散期间,认真做好防火、防盗、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制,做好书面记录,使疏散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篇3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思想,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实行防汛、防台风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高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学校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和一个应急分队。

1、通讯联络组职责:保持和上级部门的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指导学校防御工作和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对学校防御值班情况进行查岗,实时监测和及时报告学校的灾情。

2、医疗救护组职责: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如有人受伤,应根据伤势情况科学、果断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3、保护转移组职责:负责学校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转移至博韵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厅,防止两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受灾学校安置师生人员,安排师生教学活动。

4、后勤保障组长:具体负责汛期的物资筹备和调配以及汛前的防汛防台风排查工作,确保汛情发生前,抢险工具、备用物资都已到位,并充足。在险情出现时,具体负责学校门口、排水沟的洪水疏通工作,减少洪水不进校门。

三程序和措施

1.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日雨量达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台风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时,应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县教育局挂钩股室汇报。

2.当气象台发布暴雨、台风警报时,教育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及时向教育组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3.当暴雨、台风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要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台风、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4.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正常运转,必要时要使用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教育组和所在村政,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篇4

为加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 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幼儿园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篇5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xx、xx、xx、xx、xx及1—5年级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篇6

为全面做好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xx〕14号)和淄博市教育局下发的《淄博市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我校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组员:全体中层干部,级部主任、副主任

事故处理组:安全副校长、安全办主任

教育宣传组:办公室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一把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落实责任。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相关处室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常识教育,要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学校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学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学校若处于危险地带,应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市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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