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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提纲,顾名思义,即为发言的提纲。小则一般的写作,大则演讲和发言等,都需要列提纲,提纲相当于发言内容的概括,即是把列出内容的大致要点,关键词,体现自己的思路。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枫桥经验发言材料(合集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枫桥经验发言材料1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而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谈起“枫桥经验”,人们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三句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而如今他们又有了新目标:“家庭琐事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组。”“枫桥经验”长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回避矛盾纠纷,而是最大限度地就地化解矛盾。

回顾“枫桥经验”起步之初,为解决当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所存在的被定性为“敌我矛盾”的问题,当地政府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说服教育的柔性方式而非暴力批斗的刚性手段,对有破坏行为的“坏分子”进行改造,有效化解了民众间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较好稳定了当时的社会治安和民心,而当时的历史大背景则是全国各地通常以较为激烈的斗争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导致矛盾纠纷不断,上访闹事等现象频发,因而“枫桥经验”显得尤为宝贵。

“枫桥经验”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其精神内核却始终如一,那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依靠群众办大事办好事。正是对这一精神领悟深刻、践行到位,才有了如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诞生。这些派出所中,有的扎根基层、默默奉献,认真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有的顽强拼搏、不畏困难,将矛盾及时化解,实现零上访;有的心系群众、登门服务,把群众每一件小事都记在心上,把温暖带进了群众的心坎里;有的科学部署、运筹帷幄,运用高新技术破解治理难题......这些光荣集体带给老百姓和社会的是一方的和谐、安宁、幸福和祥和。

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事业向新时代迈进的今天,学习“枫桥式派出所”,提倡“枫桥精神”是顺应共治共享潮流的题中之意,只有认真领悟其真正的精神内核,才能将历久弥新的“枫桥式经验”一直传承和发扬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提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这个船啊,有人民的海洋牢牢托着。永远不要失去民心,永远要想着给老百姓办事,共产党要做的就是这个事。”就必须充分发扬枫桥精神,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始终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中国的发展需要“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永远不过时,要将“枫桥经验”发扬光大,做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坚守者、践行者。

枫桥经验发言材料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三零”社区(村)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打造“枫桥经验”高新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园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长沙市有关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机制、保障建设,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区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实现矛盾不上交,为平安高新、法治高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园区,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社会满意度双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打造“枫桥经验”高新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综治局局长阳光辉任组长,区综治局副局长米红茜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领导、综治局司法矛调处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治局司法矛调处(联系人:陈小飞联系电话:89755281 13548639079),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巩固和规范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城市网格或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向网格延伸,网格根据需要建立调解小组,在规模小区建立调解小组或调解工作室,构建“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组(片区)”的四级调解网络。积极发展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在建筑工程、物业、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安置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在交警队、派出所、信访窗口、警务室等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和专业团队,尤其鼓励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特约调解员”、“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等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019年区级以胡正科调解室为样本,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个;到2020年中旬,每个街道至少培育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全面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八有”、“六统一”和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大力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019年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规范化率达到100%;三年后行业性、专业性和派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分别达到60%、75%、90%以上;社区(村)和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分别达到60%、70%、80%以上。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等途径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年内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年均递增20%以上,2021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达到调解员总数的30%以上。优化人民调解员专业结构,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培育和发展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乡贤调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开展“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金牌人民调解员”等评选活动,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强化人民调解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案例库的指导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与信访、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及时沟通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和重要敏感信息,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同做、结果同悉,形成矛盾纠纷的发现、流转、调处、解决的闭环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分级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在城市以小区或网格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类梳理,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注重发挥律师和社区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整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高新区政法机关设立律师值班窗口和律师值班室,组织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咨询、受理、分流、指导和调解等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规范运行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化,健全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纠纷排查、学习例会、信息反馈、回访督促、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规范化,做到名称、印章、标牌、标识、程序、文书“六统一”。建立群众说事平台机制。以打造群众说事渠道,方便群众正当诉求,为群众反映问题寻求援助开通便捷渠道,让群众的矛盾和问题就近及时得到解决为目的;以干部问事、村(居)民说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为工作基础;以让人民群众说村(居)里为民服务中的实事,扶贫帮困中的好事,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村(居)建设中的大事,影响和谐稳定的杂事为内容。让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社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等工作,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中旬)

制定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投入到试点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下旬-2020年3月)

全面落实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4月-7月)

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套制度,固定工作模式、固化试点成果,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符合实际、适应时代节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枫桥经验”高新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强化宣传工作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

认真贯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等。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具体保障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落实《长沙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提高“以奖代补”经费使用效率。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湖南省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四)强化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推广信息系统的使用和数据录入、对接,实现对矛盾纠纷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登记、调处、统计和分析。加快建立人民调解移动终端,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实现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等动态管理。

七、职责分工

(一)区综治局

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调度;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督促指导工作推进;负责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负责培育1个区级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负责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

(二)区党政办

负责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三)区组织人事局

负责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将试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区住建局

负责成立建设工程纠纷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区科技创新办

负责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六)征地拆迁事务所

负责成立征地拆迁安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十一)区财政分局

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十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驻交警队、驻派出所、驻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建设。

(十三)各街道

负责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负责组织人民调解志愿者和兼职人民调解员招募工作;负责群众说事平台机制建立。负责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个以上。

枫桥经验发言材料3

2013年,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如今“枫桥经验”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已经被赋予了新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特征。

法学会会员、象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泰钧(中)到田间地头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百日百案”化解。图为当事人双方握言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结合实际,担当作为。2019年以来,广西法学会学习借鉴“枫桥经验”,联合广西信访局,组织全国法学会会员开展“百日百案”信访积案难案化解攻坚活动(以下简称“百日百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仅用100天时间,成功化解全区100件重点信访积案。2020年,又成功化解100件“三重”信访积案,随着连续两年成功化解200件“骨头案”“钉子案”,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展示了法学会会员担当实干的精神风貌和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开展“百日百案”活动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成为新时代广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例。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

广西实践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可见,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单位、社会组织、群团各界、人民群众都有各自的责任。面对新时期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和日益多元化的群众需求,如何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是需要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广西各级法学会从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入,积极探索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了社会治理工作效能,体现了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的责任担当。其做法主要是做到“三个坚持”。

1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服务基层责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的增多,群众利益多元化,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社会上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一些群众为了表达诉求,不找法官找政府,不上法庭上京城,也有一些地方“新官不理旧账”,不愿接访靠“拦访”,群众的一些合法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留下许多悬而未结的信访积案难案,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帮助基层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广西各级法学会主动担当作为,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在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把群众上访当访,把群众信访当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组织全区三级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百日百案”活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崔智友亲自谋划部署,推动落实,全区三级法学会和信访局组织实施,法学会会员包案化解,要求每年化解100件信访积案难案,并达到四种效果:即当事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信访人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法学法律专家出具权威性的意见书,实体性化解(第一、二种效果)要达到70%以上。

2020年7月23日,金秀瑶族自治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动“百日百案”化解。

“百日百案”活动的实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区14个设区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以及专职副会长带头研究部署,协调推动,法学会会员主动包案化解,形成了“党政高位推进、法学会主动牵头、部门协同配合、会员包案化解”的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模式。

2坚持守正创新,多元化解信访积案

在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中,广西各级法学会发挥群团第三方力量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服务大信访大调处大化解工作。

一是创建服务法治实践平台。

梧州市法学会以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形式,在藤县和万秀区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法学会会员搭建参与重大事项、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等法治实践平台,以高层次、法治化、专业化的方式化解矛盾风险。南宁市法学会组建专业律师工作团队,组织对相关案件进行研判,指导法学会会员化解矛盾纠纷和出具意见书,经过多方努力,全市共化解信访积案33件,成为化解信访积案最多的市。

二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广西各级法学会及各学科研究会党组织主动和群众自治组织联系,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做到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宣传法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以基层第一线为切入点,把“百日百案”活动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级法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党组织的组织力。

三是因案施策做细做实。

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新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实施一案一策,精准制定化解方案,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切中要害解决问题。桂林市法学会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对群众合理诉求或诉求中的合理部分,做到案结事了,对背景成因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疑难杂案,厘清责任,会商办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宾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会员韦远星(右一)到忻城县马泗乡指导开展跨市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推动“百日百案”化解。

3坚持依法调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以加强源头化解为重点,建立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人的合法诉求,助力推进信访法治化。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依法调处。

柳州市法学会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规定程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召开信访研讨会、信访事项公开评议会等方式,用绣花功夫做好化解工作,实体性化解比例达到85%以上。来宾市法学会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办事,对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信访人,做好周到细致的说服工作,达到化解效果。

二是集中专业力量攻坚。

玉林市博白县法学会组织一个由法、检、公、司各一名法学法律专家组成的“四人组”专班,针对该县黄某贤等三起案件的诉求事项进行研判及调处,推动问题的解决,当事人均签订了息访息诉承诺书。百色靖西市蒙某某信访案件案情复杂,涉及上访人数多,包案会员通过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涉及污染地方的土壤、空气、噪声等环境开展监测分析,以理服人,使信访积案得到实体性化解。

三是坚持法、理、情并举。

钦州市浦北县针对一起反映多年的征地补偿信访积案,包案人员用算一算辛苦系数来换取群众满意度,40多个上访群众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摁下鲜红的手印,对包案会员的调处表示十分满意。

通过开展“百日百案”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法学会干部和会员的调处能力水平,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比如,贺州市信访人张某某在包案负责的各级领导和法学会会员一次次上门服务及调解下,主动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并自发写信给中办、国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感谢党和政府。

立足于“三个注重”,推动“枫桥经验”在法治框架内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注重党建引领。

通过党组织,选择群众信赖的专家,是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做好专家的选定,是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环节。目前,广西法学会及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部成立党组织并配备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研究行业党委所属的28个学科研究会全部成立党组织,实现了三级法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选择包案专家时,以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性格乐观随和,且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的专家为主,同时,注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党建推动矛盾风险的化解。

(二)注重法律专长。

目前,全区法学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分别达到258个、26830人。在化解信访积案中,注重聘请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国法学会会员作为“智库”专家,既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又直接参与信访积案调处。

(三)注重方式方法。

包案的法学会会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把增进感情作为群众工作的切入点,把解决矛盾作为群众工作的出发点,把办好实事作为群众工作的落脚点,采用“一、二、三、四、五”工作方式方法,即“一个目标”:息访息诉,多方共赢。“二种方式”:采取面对面、事对事的两种方式进行调解。“三个用心”:对社会有责任心、对工作有热心、对当事人有诚心。“四个把握”:把握调解节奏、把握法律法规、把握调解语言温度、把握当事人心理。“五种情怀”:邻里纠纷讲乡情、家庭纠纷讲亲情、婚姻纠纷讲旧情、劳务纠纷讲实情、经济纠纷讲友情。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各种信访积案难题,既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启示

河池市法学会组织会员深入县(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全力化解攻坚“三重”重大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所在。

“枫桥经验”从最初的诞生、推广,到来的坚持、发展,每一个发展阶段和关键节点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以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统领基层治理。广西法学会开展“百日百案”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坚持“党领导下的群众广泛参与”,作为第三方的法学会,坚持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开放性架构吸纳各方的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形成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从而激发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动力。

(二)践行群众路线,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听民声,聚民意,合民心,让人民群众能够有更多机会表达合理诉求,参与社会治理。广西法学会探索“百日百案”活动模式,是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发展好,贯彻好的实例。作为群团组织的法学会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具有第三方中立的特点,可以较容易地获得合法性支持;作为公民及其群体的社会表达形式,法学会及各学科研究会可以通过更多渠道进行沟通、对话、协商,容易达成共识;作为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制度形式,法学会及各学科研究会可以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以其自身优势获得应有的公共资源,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推动“三治合一”,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

“三治合一”的理念就是要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为新时代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奠定法治基础。具体而言,“百日百案”活动与法治崇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高度契合,即作为第三方的法学会,可以发挥中立超脱、人才济济、联系面广的优势,以“中立、客观、专业、公益”为宗旨,引导和组织广大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容易得到社会个体的认可。“百日百案”活动在治理理念、制度建立、实施环节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了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可行性,鼓励公民个体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在自治、法治、德治中,升华为社会治理普遍适用的法治理念和规则,成为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组成部分。

(四)构建多元共治模式,是化解矛盾风险的有效办法。

法学会会员中,很多会员也是党员干部,他们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以法学会会员的身份加大影响,不断拓宽干群之间的联系渠道,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心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矛盾纠纷,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从而带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百日百案”活动的多元共治模式,有效地搭建起线上矛盾调处的新型平台,整合线上线下的优势资源,推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共同进驻在线调解平台,快速、有效、便捷地化解矛盾风险,体现了多元共治模式,助力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

枫桥经验发言材料4

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方案的一面旗帜,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正在形成新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也在基层治理中进行了一系列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重塑和重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北京基层治理制度有哪些相同点?1月21日北京青年报刊发的《北京基层治理报告》中,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梳理发现,他们有三大相同点。

首先,新时代的枫经验和北京的基层治理制度都是“树”起来的,也就是树规建制,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社会治理才能越来越成熟与定型。北京,从网格化管理到街巷长、小巷管家,点面结合、纵深发展;枫,因外来人口众多,所以创设了“红枫居”,把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变为一种服务体系,在办证、签合同、入学等一系列节点上固化下来。

其次,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和北京的基层治理制度也是“试”出来的,是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互相结合,很多做法都源于基层首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北京,依靠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创立了“东城社工”“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等一批治理品牌,他们活跃在基层的大街小巷,投身于治安巡逻、环境治理、文明劝导、社区共建。在枫桥,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创新同样不容小觑,139名个体户自发担任“红枫义警”,成为“平安枫桥”的自治品牌。此外,还有枫桥大妈、枫桥调解志愿者联合会、义工联合会等等,处处都有新生力量为基层治理而奔走鼓呼,可以说,基层治理,正在成为一场人民广泛参与的深刻变革。

最后,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和北京的基层治理制度更是“统”出来的,也就是坚持基层党建统领,以基层党组织的转换力、组织力和执行力孕育了生动的实践。北京市委从2019年开始每月召开“月度工作点评会”,“接诉即办”工作排名靠后的街乡镇都要被点名,这种“大抓基层”的制度设计层层传导压力,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治理体系有了强大的内生动力;从执行上看,基层党组织把政治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北京丰台区云岗街道党工委实现了央地联手破条块的治理模式,解决了云岗南区东里26号院长达21年之久的一楼“两制”问题;在新时代的枫桥,镇党委政府17名班子成员直接包村到人,每人紧盯1到2个村或社区,实现镇党委对村情民意的及时掌握。可以说,党建引领统筹,始终是基层社会治理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根本保证。

枫桥经验发言材料5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X派出所从自身实际出发,调整警务运行结构,更新社会治理理念,落实社区警务工作措施,全面实现警务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整体推升派出所建设及基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争创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一、密切结合辖区特点,确定创建工作目标。派出所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确立五个创建目标,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从强化治安防控入手,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是由警务工作向社会治理转变,实现警力下层,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加强治安要素管控;

四是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立足本职,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服务,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从狠抓群防群治建设着手,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造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精细化的防控体系。

二、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一是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加强党小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灵活多样的开展党组织活动和每月固定当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按照派出所实际情况,将民警、辅警按照一区一警一辅的模式分片分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日除值班和开展必要工作的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到各村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整套机制,学习采用枫桥经验典型“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四是以一标三实工作为依托,结合平安村社攻坚行动、扫H除E专项行动、“一标三实”工作等认真扎实的开展走访调查,给每一位民警制定每周走访的任务、要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控得牢。

三、强化履职尽责,坚持打防结合,力争实现“平安不出事”。一是基础要素采集管控扎实。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强化对“人、地、事、物、组织”等治安要素的管控力度,截止X月初,共计维护“一标三实”数据X条。辖区内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覆盖率达X%,基础信息准确率达X%。辖区治安重点人X人,全面标注、准确分类、动态掌握,重大险隐患信息及时排查录入、汇总上报。

二是辖区平安建设效果好。由于地处农村,监控设施极不健全,防护措施欠缺,为此,加快各村户长治安队伍的建设,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特殊位置加装防护装置。通过定期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辖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

三是基础阵地防控提升。派出所辖区有X个村和X社,法制宣传进村、社、企业、学校覆盖率达到X%。今年以来,每月开展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清查整治,破获辖区“盗抢骗”等案件共计X件,多发性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截止X月初,辖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X%,安全隐患排查达到X%,重点人员稳控率X%;

对辖区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重点高危人员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遏制同类案件能力。

四是坚持服务为先,实现服务不缺位。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近距离服务群众,对群众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日受理的各项业务,当日内全部办结,为群众提供交警自助办理服务,到各村社区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村民提供代办、约办、上门办等服务,切实落实了“就近办”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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