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365978.net--风】

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从3月上旬开始,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一、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我县现有5镇3乡,97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x口21万,其中农村人口179782人,占全县人口的86.6%;农村党员5504人,占全县党员的53.7%。农业和农村工作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打基础,循序渐进,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切入点,以机制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努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我们感觉到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㈠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主要是宣传教育形式不灵活,针对性不强。停留在一般化的讲课,看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教育形式,不能满足农村党员干部要求。特别是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村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辩证关系理解不透,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㈡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水平不高。当前我县农民的致富愿望与乡镇、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农民的致富愿望非常迫切,希望干部带领他们摆脱贫困;另一方面,部分镇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致富进程。一是有些乡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缺乏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强调工作指标的多,提醒加强廉政建设的少;在监督管理上,考虑到村干部干事难,有一定的“迁就”心里,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使有些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二是有些村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导致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㈢对基层干部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少部分村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时间滞后,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财物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全县96个村都实行了村账乡管,但落实效果参差不齐。特别是有的村在村民理财小组作用的发挥、对农村财物审计等方面仍有漏洞,需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尚不规范,有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内民主监督弱化。

㈣一些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乡镇干部利用中权力,侵犯国家财产;少数村干部在行使权力中缺乏公正,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有意见。

㈤基层纪委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乡镇纪委工作头绪多,加上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工作精力有所分散;少数人纪检业务能力相对缺乏,只能开展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和处理一些简单的信访件,对比较复杂的信访件难于处理,独立办案更是一筹莫展。另外,由于乡镇纪委干部(特别是副职)交流少,长期与所辖村干部打交道,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碍于情面,不敢、不想碰硬,使之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㈠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一是少数干部工作责任感不强。基层组织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种矛盾的交汇中心,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政治上发展前途不大,而且经常面对各种困难,因此一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感退化。二是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人才匮乏。一方面许多村主职干部在书记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为村内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年龄增长,工作精力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不想抓,而是没有精力去抓;另一方面,一部分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也不愿意当干部,使得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选人难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村级班子素质难以保证。就我县而言,在村书记岗位上年龄最大的有67岁,工作年限最长的达25年,108个村(居)书记主任中40岁以下的仅有13人,仅占12%左右。

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存在死角。“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根线”,村干部工作头绪多、难度大、任务重、经济收入低,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有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把等价交换的原则引进党内生活。在这种利益观趋使下,少数村干部夹在干部与农民双重身份、带头富与带领富双重任务等矛盾中间,自律意识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少数村支部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越来越多。一些基层干部宗旨观念淡薄,工作热情衰退以至贪污腐化、违法违纪。

㈢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基层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或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中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因而有意无意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㈣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切合实际可供操作的制度不多,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也没有认真落实。形成制度规章订的多,真正执行落实的少,这样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㈤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一是责任不明确。尽管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到底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在工作机制上得不到体现,因而这种责任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二是目标不具体。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是虚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把握不准,没法衡量。一些支部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缺乏全面分析,对于诸如班子的战斗力要在哪些方面体现,增强防腐拒变能力要达到什么标准,发挥党员队伍的作用应有什么要求等问题,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产生“检查没尺度,好坏凭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励、处罚措施难实施。一些乡镇和部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村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规范的检查考核。

㈥监督机制不尽完善。有些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一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只对上,不对下,群众是雾里看花,在民主生活会上也是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

三、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策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绿色**融为一体,结合我县实际,笔者认为,应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㈠建立责任制是前提。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毫不手软地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纠正农村工作难度大,基层干部处理可宽不可严的错误认识,确保农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㈡深化宣传教育是基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定要根据农村的特点来进行,切忌大话、空话。应该结合我县山大人稀、农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乡镇轮训与“背笼廉政”进农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使党风廉政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机关”走向“农村”,从“社会”走向“庭”,增强教育的效果。

㈢选准配强领导班子是保证。要顺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广辟干部人才渠道,积极推行村书记、主任直选以及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要重视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畅通提拔用人渠道,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对那些工作责任感退化,群众观念淡化,组织纪律弱化的基层干部,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实行诫勉谈话,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关键。首先,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章办事”的问题,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探索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管。一是加强对“村帐镇管”的再监督。将“村帐镇管”与村级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两个积极性,确保“村帐镇管”制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最大效益发挥好议事恳谈会的作用,切实保证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够及时、全面、公正地解决。三是强化基层纪委实施监督的权力,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四是落实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㈤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五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创建活动,坚持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要通过农村机构改革,真正使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职能,开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新风。在端正党风的同时,不断净化社会风气,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

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3

深入贯彻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书记__在会上提出的新要求,__镇要紧紧围绕“严纪律、严规矩,零容忍、强问责”的纪检工作核心,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

要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组织纪律、死守廉政纪律。始终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严格执行廉洁执政从政的各项规定,死守廉洁底线,从而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突出责任追究,加大案件查处,促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嘴说万遍,不如查处一件。要贯彻县委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组织要切实从严履行监督责任。同时,龙港镇纪委要成立案件查办室,对辖区内举报、批转的案件专门查处,重点查处基层违纪违法、“小官大贪”、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三、持续发力狠刹“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打好干部作风建设硬仗的工作方案》,打好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攻坚战,打好整治“为官不廉”问题攻坚战,积极开展十个专项治理。特别要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涵养党风、政风、村风、民风。

四、打好自身建设硬仗,正人先正己。

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时刻面临被“围猎”的危险,必须时刻把住法律、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划清公与私的“警戒线”。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动摇,坚持狠抓反腐斗争不动摇,坚持狠刹“四风”不动摇,坚持抓转型跨越不动摇。要亲力亲为作表率,既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又要学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谨作风,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尽责、担责、不失责。要通过以上率下,层层传导,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做起,才能形成__全镇的正气正向!

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365978.net/ziranzuowenzhuanti/55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