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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6篇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名著。小说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反映了广阔的历史画面,展现了丰富的社会生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久前看了《雾都孤儿》的电影,接着又看了小说。看完之后不免写下了这些文字。

电影对小说的改动还是相当大的,好几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人物都没有出现,而且基本的人物关系也都作了变动。毕竟要把一本著作完完全全照搬进银幕不大现实,对于导演来说,更坏的是对他创造力的漠视。

就小说来言,读后我最大的惊讶是我远没有自己想象的悲伤,原因却不仅仅在于故事的喜剧结尾以及作者幽默的语言风格。而在于作者所揭露的所谓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目(至于作者是否有这个想法则很难说)远没我想象的可恨。而我们真善而又语重心长的教育者之所以称之为伪善,至少说明了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那就是表面上的善。

《雾都孤儿》1838年出版,背景是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小说里出现的济贫院、习艺所便是《济贫法》(《poorlaw》)的直接产物。马克思将这种《济贫法》下设置的“习艺所”称为“无产者的巴士底狱”(《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这和我们一向认为资产阶级伪善真是一脉相传啊,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活学活用。小说里生动的描写了济贫院的苛刻和对贫民的压榨,但却没有激起我太多的共鸣。一者像小说里的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样贪婪冷酷的小官吏中国遍地都是;二者如果没有这些济贫机构,只怕奥利弗根本就来不到这个世上。小说里面那些令人讨厌的人物无疑是作者想要讽刺的,但是即便如此,我常能从这些人物的言行中感觉的已成习惯的人道主义,或者干脆叫善。如果我们非要指责这是资产阶级的伪善,不如说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文明让他们变善了,至少需要伪善,而赤裸裸的恶即便在那些下作人物身上都是难以存在或者让他们自觉羞愧。

如果非要说这本小说能引起我的一点共鸣,那不是感慨奥利弗的不幸而是我们国人的不幸。在我接触到的国内反映人性丑恶的作品中,“恶”多数都是以赤裸裸的形式出现,令人不寒而栗。因此奥利弗的遭遇在我看来,

相对于当时的中国甚至百多年后的中国的底层贫民来说,真是小巫见大巫。要知道,孙志刚离开我们才不过三年的光阴。而前者是艺术加工过的作品,无疑有一定夸张成分,而后者却是现代文明下活生生的案例。

而奥利弗的时代英国就已经有这样一种专门救助孤儿的机构,每一位孤儿都会得到济贫会的帮助。正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济贫所向孤儿免费提供住所和食物,尽管同时强制劳动。当有人愿意收养孤儿或接收孤儿为学徒时,董事会必须充分考查收养者或接收者,并征求孤儿的"意见。如果孤儿不愿意离开,济贫所是不会强迫其离开的。小说里镇长大人因为奥利弗害怕第一个来领养他的甘菲尔德而断然拒绝签领养契约就是一个例子。尽管如此,欧洲人还是认为《济贫法》不够人道,1909年英国的“济贫法和济贫事业皇家委员会”的报告就建议:废除济贫法,代之以更合乎人道主义精神的公共援助。

想到此,不知道我们国人又有什么资格来批驳资产阶级的伪善呢?!人人心中都有恶,我们无法根除,那么体现出对恶的克制力与羞耻感的伪善不也应该追求吗?

第2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

为了响应靖宇县教育局关于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的号召,我继续阅读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与杰出代表,也是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小说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两天里,足不下楼,目不窥园,专心致志地读书,终于在周日临近上午的时候,彻底地阅读完毕。论收获,是满满的;凭心情,却是起伏不定,心湖原本平静,于此之后,禁不住微微地泛起了一些涟漪。

记得古人有两句诗: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为了日日有佳想,耳目也不失精爽,我辈务必坚持日日读书,月月读书,一日都不可荒废。否则,就将沦为面目可憎之徒,也难免成为_诗句“斥鷃每闻欺大鸟,昆鸡长笑老鹰非”诗句中的“斥鷃”“昆鸡”。

而且,与文字为伴,就是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宿,就是在以经典来滋养润泽自己枯燥的灵魂,就是在以经典的文字来温暖自己瑟缩的肩膀,就是在以经典的形象来洗涤自己心灵上备受尘世污染的浑浊。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从此,他就成为了一个孤儿。在整个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奥利弗遭遇到了百般的虐待与折磨。最初差一点成为掏烟囱的学徒,后来被道貌岸然的教区干事班布尔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了学徒。奥利弗经受不了店老板、老板娘以及其他学徒的虐待而独自一人逃到了雾都伦敦。不曾想陷入了他的同父异母蒙克斯设计的圈套,被骗入了贼窝。奥利弗几次三番的从贼窝里逃脱,又几次三番地深陷其中。在这命运跌宕起伏的过程中,奥利弗不但自己把握住了命运的航向,而且,更有众多的好心人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尘世的温情。这样,在奥利弗本来就善良、真诚、纯洁的灵魂深处,更加激发了他向着生命的本真迈进,而不至于沦为一个不幸的人,甚至像贼窝里的其他的人那样,成为可悲可怜的人物。

奥利弗,在书中就像一朵莲花,出于污泥而不染,自始自终保持着善良、真诚、纯洁,即使是一再地遭受虐待、折磨,甚至不幸,他都是把持着人生向善、向美、向真的船舵,坚毅地前行。这是难能可贵。我想狄更斯的这本《雾都孤儿》,完全的值得我们的青少年阅读,奥利弗的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向我们宣示着这样的道理:怀有感人之心,怀有善良之心,怀有真诚、纯洁之心,人生将会更加的精彩,生命才会倍受慈爱、温暖的关怀;生命可以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人生也可以遭遇更多的痛苦与不幸,而我们要始终高昂起生命的头颅,不抛弃每一个追逐真善美的机会,不放弃每一次自己掌控命运的时刻,那么,我们的人生必将充溢着有情有义的温度,弥漫着上善若水的芬芳,激荡着一往直前的勇气。

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一如既往地守护着我们赤子般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俗不可耐的现实中,寻找到一块理想的乐园,以此慰藉我们那颗漂泊不定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总是羁绊在那些是非对错、名缰利锁的漩涡之中,我们才能够彻底地解放我们的灵魂!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阅读经典,就是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打通一条通向未来的路径!

让经典伴我成长!让经典伴我生活!当将经典的阅读融进了我们的生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的人生也必将从此充满了温度,提升了高度,拓展了长度,延伸了深度!

第3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第4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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