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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整治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环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近几年的政策一直强调的方向。早在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际,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及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表示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等具体部署。延续人居环境治理成果,不仅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有利于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笔者认为,当下农村人居环境取得较大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农村厕所方面:政府部门主导的“厕所革命”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户厕状况。通过“厕所革命”,农村的户厕类型趋向卫生化,但厕所粪污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待加强。据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展的“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追踪调查”,至2021年底,开展过“厕所革命”的村庄比例达到80%以上,接近90%的农户使用卫生厕所。厕所革命有效激励了农户参与改造厕所,并得到了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其中,给农户发放现金补贴、直接开展施工、组织清理粪污、配套公共排污管道等措施都卓有成效。但厕所粪污清洁化处理的进程相对较缓,厕所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需要进一步改进。

  除此之外,在推进厕所革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未能因地制宜,管护资金有限等问题。一些地方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即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上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导致有些厕所未能“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未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部分地区的配套设施(如厕所粪污净化设施)建设滞后,农户期待更完善的卫生设施。多数地区的改厕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尤其在厕所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多数地区尚未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可能制约改厕成果的持续。

  在生活污水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的难点,也是今后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已经开展污水治理的的村庄,形成三种较为典型的污水处理模式:一是离城市较近的农村,修建污水处理管道,并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二是经济条件允许且地形条件允许的地区,修建小型污水处理厂,建立自己的污水处理系统;三是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三种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挑战: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很好地解决了城郊地区污水处理问题,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致财政负担较重。建立本地区的小型污水处理厂面临受地形限制大、对地方财政能力要求高、管护及持续运行难度大等问题。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存在技术不成熟、受气候条件限制、污泥最终处理方式不明确等问题。

  在生活垃圾方面:经过之前的治理,公共垃圾收集设施及清洁服务的供给已经相对普及,激励了农户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上述调研显示,至2021年底,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为94%。相应地,随意丢弃和焚烧填埋的农户比例减少。虽然农户层面的垃圾集中处理已经普及,但垃圾的源头分类和末端的循环利用仍面临挑战。至2021年底,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仅为17%。有些地区试点“垃圾银行”(或垃圾超市)以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即农户将可回收利用物品送至垃圾银行,可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但由于经济收益较低,农民参与度不高。因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是今后垃圾治理的重点。

  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方面:随着人居环境治理的深化,村庄的公共环境有所改善。具体而言,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取得初步进展,多数村庄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得以初步清理。但在村容村貌整治的过程中,也存在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和千篇一律的“量化工程”。通过村庄规划,整合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内部挖潜方式来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的实践还不足。

  针对调研中人居环境存在各项问题,结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必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综合利用政策工具、市场手段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管护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是探索多样、稳定的筹资机制,拓宽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资金的来源。目前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人居环境设施管护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探索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有助于稳定人居环境管护资金投入。例如,农户本身对人居环境设施和服务有一定的支付意愿,根据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施行合理的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适当征收设施使用费是可取可行的。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将部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人居治理、探索将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目录,是对扩充管护资金来源的有益尝试。

  二是完善公共环境设施,优化公共环境服务,拓展市场化的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的完善不仅在于设施的有无,也在于公共环境服务的提质,集中体现于废水废弃物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考虑到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规模效益,在农户层面提倡分类和集中,在村层面或乡镇层面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资金奖励、垃圾银行等措施激励农户开展生活垃圾的回收、提升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利用税收和金融政策手段激励种植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此同时,基于村庄空心化问题严重这一现状,一概而论地强调基础设施完备、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可能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将基于自然的治理理念应用于农村的人居环境治理,对于就地消解农村的废水废弃物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能够天然消纳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的土地、生态资源,结合生态系统设计利用好这些生态资源,辅助建立一些生态环保的村庄废水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有助于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

  三是发挥人居环境整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让基础设施完善和人居环境提升产生切实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体行动,如村庄垃圾清洁共同行动,增进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提升村庄凝聚力和村民的归属感,为后续的产业落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回归打下群众基础和生态基础。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地制宜、自下而上是今后人居环境整治的策略和方向。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更需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由自上而下的“建设人居”向自下而上的“经营人居”转变。强化、优化人居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组合,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人居环境的“治管护”,从而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线工程,需要久久为功。

【篇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5.9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78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1.2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四、对策建议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四)规范收运,划区操作。要实现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在全旗硬性推广基本不可操作。目前,全旗境内各苏木镇已初步建立起垃圾收运体系,我旗可充分利用初步搭建起来的收运网络,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收运程序,划区操作实施。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由于受地域广阔、地势偏远、居住分散等因素所致,对其实现有效管理较为困难。建议配置专门草原流动垃圾清运车辆,每月分2-3次进行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在具体操作中,可回收垃圾根据市场价格有偿收回,有害垃圾可根据数量多少兑换一定的生活用品。垃圾收回后,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运到垃圾中转站,将可回收垃圾销售给就近合作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资金回笼;将有害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奖励资金中统筹支出。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要切实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由各苏木镇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科学制定管理措施,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对于嘎查村委所在地和乡村道路沿线:各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及带头作用,在保障村委周边环境卫生及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同时,建议分别在嘎查村内各小队(组)邀请有威望、有群众基础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作为义务环保监督员,负责本地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工作。嘎查可以定期以充话费、发放生产生活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报酬,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向农牧户收取的保洁费中统筹支出。对于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以沿街道、房前屋后泼洒,自然风干等形式处理,严重影响嘎查村内人居环境,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细菌危害隐患;部分后建人口集中区多采取自建渗水井的方式将污水渗入地下,污水收集管网较少,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他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大多在牧场居住,生活用水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较少,全部就地无组织排放,渗入地下,给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议由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牵头,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特征,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全旗主要居民集中区和重要道路节点公共厕所较少,居住分散的农牧户主要以简易旱厕为主,因此“厕所革命”问题刻不容缓。建议由旗住建和环卫部门牵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建议根据我旗实际,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有条件的苏木镇引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将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管护等委托给企业全面负责;推行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并依靠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农村牧区环境问题“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支部+公司”模式,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通过支部组织成立公司的方式,承接嘎查村内环境整治、街巷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牧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牧区劳动力,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农牧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推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文明先进嘎查村,可探索通过建立农牧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兑换超市”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和兑换。通过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另外,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篇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我村一直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加强领导,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下面,就我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建立班子,强化组织领导

  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上级要求,我村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内部成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村干部分工定组,定保洁员,每人负责一片,从而使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上的得到了保证,工作得以有序顺利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我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党员会议,采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保洁的良好氛围。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三、突出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为切实加强村容村貌建设,提高生活质量,着力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卫生状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村庄整洁。为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以长期保洁和空时用工相结合,我村多次发动宣传,组织保洁员对村庄内部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齐堆放杂物,拆除乱搭乱建,清除露天粪缸。针对厕所、广场、村部周围等公共场所的环境问题,我村组织党员干部定时定点清理,带动群众自觉维护我村的环境卫生。我村现有垃圾池1座,垃圾桶280个,并坚持“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实行农户垃圾统一堆放,统一收集,由镇统一收运处理。

  2、道路保洁。在村庄保洁的基础上,做好道路的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垃圾,路面无损坏,路肩无杂草、白色垃圾,相关交通标识安装到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3、河塘清洁。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巡河,保洁工作,每个礼拜,巡河一次,保持河沟、库唐干净、整洁,无水草,无白色垃圾,水质干净。

  4、加快推进环境整治。今年对洋滩白家组进行环境整治,经过整治,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整治后,长效管护及时跟上。

  5、加快推进“一推三治五化”工程。今年几条道路,拓宽改造及道路亮化工程已经招投标结束,现正在推进实施中,工程完工后,进一步优化村庄环境,方便群众出行。

【篇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扎实推进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绿色生态美好家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按照“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基本要求,加强村庄春季环境卫生清理,着力推动清洁整治由村内公共空间向庭院延伸,集中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扎实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清爽、美丽宜居。

  (二)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立足本镇实际,结合省、市、县验收标准,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及各阶段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有序推进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属地管理,统筹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负责人,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村为单位,村民主体。以村为主体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治理清洁行动,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二、工作目标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重点任务,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春季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实现全镇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到位,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有序,村民自觉维护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越冬垃圾。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春季大扫除,将冬季积存下来的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以及雪堆融化后的残留杂物等垃圾污物清理干净,特别要对垃圾池、村街两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不同处理方式,研究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方式,减轻垃圾收运、填埋等处理的压力,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综合整治农户庭院。规范农户庭院,院墙栅栏整齐美观。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组织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的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改造维修或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危房。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培育,通过春季清洁行动为年内再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三)清理散养户畜禽粪污。各村屯及时清理转运冬季临时堆放的粪污。通过教育引导、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畜禽散养行为,杜绝牛马等牲畜在村头、路边、河边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养,合理设置粪便收集场所,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及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畜牧站、环保、环卫办)

  (四)集中整治卫生死角。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村头屯边、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地方的环境治理,是今年各级部门将要暗访的重点,对于这些地方存在的垃圾和随意丢弃的塑料袋、编织袋、泡沫块等散落垃圾,要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大力清除卫生死角,推进整体清洁、全面清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五)稳妥有序农村厕所改造。在去年农厕改造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遴选成熟改厕模式,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契机,早谋划、早起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消除厕所内疾病源传播的潜在危险,切实改善农户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各村、乡建办)

  (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目前已建立的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常态保洁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扩大散落垃圾捡拾及日常管护覆盖面,采取有效方式将村头屯边、各村结合处、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重要地方纳入日常管护机制,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七)引导农民尽快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这次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文明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教育引导村民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各村、社区、环卫办、卫生院)

   (八)合理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以村屯周边、村内街道、住宅庭院、休憩场所、废弃和闲置地的绿化美化为重点,合理确定绿化模式和绿化标准,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制定《2020年镇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推进目标。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3月下旬—5月末)。围绕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综合治理村庄卫生环境。同时研究补充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规范村民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日上旬—6月中旬)。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对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清洁行动的督查暗访及整体验收情况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推动。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春季村庄清洁整治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强化督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村庄清洁行动的“第一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督导好辖区内企业、商户、合作社及相关单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高度负责,加强实施,确保春季村庄清洁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工投劳,增强参与清洁的主动性、创造性,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开展明察暗访。按照全省“五级联动”暗访机制(县级督查到村、乡镇督查到屯、村督查到户)要求的联动督查机制,镇人居环境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各村要督查到农户。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反馈和整改。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要注意加强防护。今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要注意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人员的防护保护工作,注意消毒,佩戴口罩,人员不要集中,保持距离,不搞突击,不搞会战,实行常态化清理、经常化保洁,防止交叉感染。

  (四)要搞好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春季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集中报道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标语、承诺书、大喇叭、宣传车、微信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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