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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报告

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在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村专业化人才匮乏。当前,在各乡镇村庄中,人才短缺、人口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不仅优秀青年通过考大学或各种招考离乡进城,而且绝大多数青壮年乃至五六十岁的中老年都背井离乡,进城务工经商。一些地方不仅村“两委”成员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的现象,而且还有不少年轻的乡镇公务员因自身生活的诸多困难未得到解决,而对扎根乡村缺乏热情、流动性大,乡镇青年公务员队伍的不稳定,无疑也会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是扶贫资产衔接落后。由于扶贫资金来源渠道众多,投入方式多样,贫困地区形成了一些扶贫资产,但由于长期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扶贫资产难以发挥长期效益。不同类型扶贫形成的资产路径及性质千差万别,权利归属界定难度较大,在资产实际运营过程中,一些产业项目缺乏精细谋划,实施主体选择缺乏市场机制,收益分配缺乏持续精准,导致部分资产陷入“管不好”“还想管”等困境。

三是扶贫产业缺乏可持续性发展。产业是脱贫的根本,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然而,在脱贫攻坚期间,部分乡村未形成可持续发展产业,依赖财政投入,获得帮扶的产业一般是专项的、单一的产业,且多集中在农业,扶贫产业有同质化和低端化倾向。

二、相关意见及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奠定思想基础。注重理论指导的连续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继承“精准”理念,总结脱贫攻坚先进理论和优秀经验,指导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完善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政策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具体的指导方案。一是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梳理现行扶贫政策,总结提炼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二是促进特惠性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政策的转变,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

(三)做好规划衔接,提供指导路径。要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编制衔接好区镇村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专业规划,统筹考虑乡村人口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因素。

(四)加强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一方面加大建档立卡劳动力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提升自身素质择业就业,稳定建档立卡脱贫户收入,防止返贫;一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稳定贫困村第一书记队伍,拓展并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升基层后备人才素质;另一方面建立乡村后备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如就业创业补贴和优惠贷款,鼓励返乡人员在乡村就业创业,打造一支振兴乡村的年轻队伍。

第二篇: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报告

根据党委、政府关于印发《20-年峡门镇干部下乡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活动实施方案》,村驻村工作队紧紧依靠峡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全力支持,采取集中讲解、入户调研、行走在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主要围绕为什么把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主题、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政策措施、加快乡村发展建设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刻解读,详细阐释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需要把握的政策要点和抓好新时期“三农”工作重点,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扶贫工作的各项要求及任务,全面开展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村距离民和县城35公里,距离峡门镇政府约5公里,其周边为村、**村等,**村民为藏汉两个民族构成,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二,党员20人,有3个自然社,全村户数为171户,总人口约784人,劳动力为476人,劳动力主要以建筑、采挖春草为主,2015年以来,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7人,无新增、剔除或自然退出户数。通过精准扶贫,以实现脱贫退出10户37人(2016年5户19人,2017年5户18人),20xx年脱贫6户20人,如期实现全村脱贫。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干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搞好两个1号文件的宣传工作,确保宣讲工作取得实效,我村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宣讲安排部署会议,并成立了以驻村第一书记为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的宣讲小组,要求各社社长配合宣讲小组开展工作。向宣讲成员发放了《20-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宣传材料。

(二)宣讲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这次宣讲工作,除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以外,还采取了深入村社与群众身贴近、心相连,确保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内容入脑入心,走进田间地头,帮助群众开展备耕春播生产,与群众坐在一起、干在一起、乐在一起,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宣传全国暨省市县“两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详细阐释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需要把握的政策要点和抓好新时期“三农”工作重点,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

(三)明确任务,力求实效。利用干部下乡驻村宣讲两个1号文件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农村指导员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村干部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积极寻找促进当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持续抓好农业稳产和农民增收,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办一些好事、实事。

(四)进村入户,摸清底数。工作队在全面熟悉帮扶贫困户基础上,与村干部、党员、困难群众进行了深入座谈,并深入16户建卡贫困户,不间断开展走访,对每户的家庭人口、生产生活、耕地种植、住房情况、经济收入、儿童上学、看病就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认真核实、登记,并详细询问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今后的打算,为下一步展开工作奠定基础。

(五)狠抓党建,助推扶贫。每月定期开展固定党日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新党章等党的各项理论政策和纪律规定,切实引导农村党员在村级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作用。同时,对目前在村的11名党员逐个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按照党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进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切实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始终抓住培养质量这一关,对新入党的党员林海寿的认真进行了谈心谈话和走访了解。

(六)整治村容,美化环境。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协调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贫困户、低保户等对全村主干道、广场以及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村道河道垃圾、通过此次整治,是全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给全村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七)积极协调,加大帮扶。切实加强与派出单位的联系沟通,主动将在驻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向派出单位及时汇报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因20xx年新村委会搬迁欠缺资金,给帮扶单位汇报后,单位领导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帮扶资金20000元购买办公桌椅等设施,同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3月25日到深巴村帮扶资金3000元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困难党员和群众进行慰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党员干部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中央1号文件认识还不深刻;二是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够,“等、靠、要”思想严重;三是全村残疾人较多,大多生活不能自理,严重影响全村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村实际,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我村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一)争取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加大生产耕作便道的硬化工程建设,在降低生产运输成本的同时会节省更多时间用于搞好生产。加强引水灌溉工程建设,改善生产耕作条件,同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计划将广场墙面以扫黑除恶、精准扶贫、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板块进行美化制作宣传展板,提高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搞好党员的管理和科技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帮助村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而为全村的发展理清思路,凝聚合力,形成动力。

(三)强化政策宣传力度。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各帮扶责任人的督促,使他们对各自的帮扶贫困户定时定量的予以政策宣讲、规划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帮助或经济支援。

第三篇: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因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一)“有效衔接”是重要历史交汇期的重大战略性对接

脱贫攻坚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乡村振兴目标是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更好发展。实现“有效衔接”,既是脱贫地区精准扶贫方略向乡村振兴战略的转变,又是脱贫地区走向幸福生活的新起点。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因素。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根基,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衔接。

(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应清醒看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虽然已经实现脱贫,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公共服务短板突出、社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等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任务仍然非常重。此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不意味着我们彻底消灭了贫困,事实上,在消除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现象将长期存在。缩小农村低收入群体同其他群体收入差距,科学应对相对贫困问题,是“十四五”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在新征程上,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继续支持和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会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等主要原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系统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中的经验并应用于乡村振兴

在脱贫攻坚中,各地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如财政扶贫资金的整合机制、土地跨区域交易机制、选派第一书记、派驻驻村帮扶队、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必须注重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把那些好政策、好制度、好办法借鉴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把过渡期内需要延续的倾斜支持政策明确下来,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对脱贫攻坚期内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重点举措,要在乡村振兴阶段安排好后续工作。同时,在乡村振兴中,要对脱贫攻坚中出现和遗留的问题给予解决。如:过度输血导致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对政策的福利依赖严重、产业扶贫“短平快”导致缺乏竞争力、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生计和社会融入问题、为脱贫花费的高昂人力物力财力成本,以及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或贫困户与贫困边缘户之间因政策不均产生的矛盾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分清轻重缓急,逐步进行解决。

(三)推进减贫战略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型

脱贫摘帽后,只是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在实施乡村振兴阶段仍存在大量的相对贫困问题,因此贫困治理的任务必须转移到以治理相对贫困为重心的轨道上来。脱贫攻坚时期以解决绝对贫困为主要任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瞄准对象,以大规模投入、超常规帮扶、特惠性政策支持为标志的减贫战略,在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必须实现有效转换。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要任务的减贫战略,应该转向更加注重宏观性的经济社会制度调整,更加注重把减贫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来实现,更加注重减贫治理的区域性和整体性,更加注重脱贫人口的返贫问题,更加注重贫困边缘人口、低收入人口、农民工等贫困治理问题,更加注重病、残群体的社会保障兜底,等等。要根据不同情况对相对贫困的低收入群体精准施策、综合施策,从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医疗、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予以扶持。

(四)以重大项目作为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和手段

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贫困地区都确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扶贫项目,涉及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有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有的项目仍在继续进行中,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做好所实施项目的接续工作十分重要。要完善落实重大项目统筹机制,将脱贫攻坚中已经实施并需要巩固和升级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幸福美丽乡村建设、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内容纳入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为此,应对脱贫攻坚时期实施的扶贫

项目认真梳理、归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有的项目要转化为乡村振兴的项目继续实施,有的项目要提档升级纳入乡村振兴的项目,有的项目则要根据情况安排退出。应将脱贫攻坚项目库与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有机整合,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做好衔接承续。

(五)加强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的衔接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时期可借鉴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并不断加以完善,激发市场、主体、要素的活力。在领导体制上,乡村振兴中应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在工作机制上,应继续实施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下一级党委和政府向上一级报告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进展情况,并进一步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同时,应总结完善省、市、县领导定点包干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领导定点联系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应不断研究出台和完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人才支撑、工作推进、责任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实践中形成的较为成熟完善的考核机制,将其科学灵活地运用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路径与方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有效衔接”的内涵要求,以产业、生态、人才、文化、组织、生活等为重点,推动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互动互融的良性循环,真正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实现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是“有效衔接”的关键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是引导“有效衔接”的主要原则。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这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由之路。要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脱贫攻坚通过整合各种涉农、扶贫财政资金和引入社会资金为农村注入资金要素,乡村振兴则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脱贫攻坚结束后,应将原投入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和新整合的涉农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设立乡村振兴专门的“资金池”,确保农业投入总量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把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理念,继续走“涉农投入统筹整合、金融投入财政撬动、社会投入政府激励”的路子,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实行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匹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是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意见》明确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开创高质量发展新路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意见》明确指出,要“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的能力。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在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做文章。在贫困地区,必须转变传统产业发展的陈旧观念,从过去单一的种养产业扶贫转化到产业融合的路径上来,通过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方式实现产业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对农村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垃圾清运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畜禽养殖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滥用,治理农村资源污染,在新农村聚居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清洁行动,改善村容村貌。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文化引领,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繁荣。

(四)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党建促扶贫的“溢出效应”,加快“党建促扶贫”向“党建促振兴”转变,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迈向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在脱贫攻坚期内派驻各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包村帮扶干部等,为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发挥了积极的帮扶作用,同时也积累了大量乡村治理的成功经验,为乡村振兴阶段实现组织振兴和有效治理提供了重要借鉴。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治理等内生驱动力,必须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继续发挥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软约束”作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五)人才衔接是“有效衔接”的根本

脱贫攻坚完成以后,原来派到乡村去的人才和工作队伍,可考虑适当留下一些就地转化,直接转换成乡村振兴工作队。通过落实好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系统开展农村人才培养培训。实施乡村本土人才培育计划,着力培养“土专家”、“田秀才”等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加快培育新农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不断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农技人员到乡村基层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服务。

第四篇: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报告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自觉。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国务院、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同时,将扶贫工作重心由扶贫向乡村振兴转变。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局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有效衔接具体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把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讲,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

(二)落实“摘帽不摘政策”。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监管,确保政策和工作平稳过渡,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需要,合理安排帮扶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20-年共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共计138万元。其中市文旅局解决帮扶资金16万元,市扶贫指挥部拨付15万专项资金、30万项目奖补资金,市财政、咸安区政府解决油茶苗采购资金13万元,驻村工作队联系市慈善总会解决资金25万元,争取咸安区扶贫办解决库尾环湖路资金40万元。这些项目资金的投入,为桂花镇盘源村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基础。

(三)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指导桂花镇盘源村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等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把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作为扶贫重点,以产业化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四门楼水库库尾休闲采摘园项目投入资金130余万元,经过三年建设,已全面完工。争取投资80余万元,筹建的100千瓦光伏发电站,带动10户农户脱贫,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8万余元,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争取各方面资金新建的260亩油茶基地已初步受益,为6户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20xx年村集体入股的兄弟合作社、四季果园合作社、丰源农场合作社发展种养殖业,带动16户贫困户脱贫,每年为集体经济贡献不少于2万元。目前全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0余万元。

(四)创新帮扶活动形式。在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的同时,局系统组织帮扶人到桂花镇盘源村,走访慰问特困户,积极帮助帮扶户制定增收致富计划,落实产业致富项目,为帮扶户送去了米、油等物资,使帮扶户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在全国扶贫日到来之际,组织党员志愿者到村开展“情暖盘源、与爱同行”全国扶贫日六个一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帮扶户在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向特困学生和残疾贫困户送去了助学金、助残金,并为村小学和村文艺队送去了文化体育学习用品等爱心物资。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坚决履行部门职责。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文化扶贫、旅游扶贫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超额完成文化小康指标。我市“三馆一站”覆盖率为142%。积极推出线上文化惠民活动,市县两级共计推出网上公共文化服务百余项(次),将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同文化扶贫结合起来,组织全市各艺术院团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送到田间地头,精彩的文化惠民活动登上了“学习强国”。第八届“香城大舞台”文化力量•民间精彩“赤壁古战场杯”咸宁市第五届群众广场舞展演吸引了全市各县市区100多支队伍参加,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20xx年,通山县被国家文旅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崇阳县柃蜜小镇白崖山风景区评定为4A景区,全市新增松鼠部落、光年城堡、俄罗斯方块小镇、中华古瑶第一村、闯王陵5家3A级景区。推出3条咸宁品质旅游精品线路(度假避暑、历史探源、乡村休闲)。咸宁温泉、古瑶第一村、刘、大溪湿地、九宫山入选湖北旅游经典打卡地。支持引导民宿产业发展,以民宿为核心,整合周边优质旅游资源,拓展观光、体验、休闲、购物产业链条,江南里、小自然、地球仓、悦水山房、幕阜山居、抱朴子、富水山居等一批精品民宿建成开放,深受游客欢迎。

(二)摒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坚持以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部署统揽工作大局,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牢固树立文化旅游惠民扶贫助推全面脱贫攻坚的工作理念,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紧盯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扶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多次听取驻村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局党组专题研究驻村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5次,明确以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扶持文旅产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文化扶贫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文化旅游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资金资产项目管理。持续发挥带动帮扶作用。对盘源村20-年的8个招标项目和12个议标项目进行了自查,符合项目实施要求,没有以权谋私,骗取项目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问题,把险防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实现项目资产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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