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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今年x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并实现有效衔接,是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课题和一项紧迫工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而作出的作大决策。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包括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乡村绿色发展等,这些内容与脱贫攻坚强调的“五个一批”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同根同源、同域同向、同步同路,互相联系,相互对接、相互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前提,在脱贫攻坚期内,脱贫攻坚必须摆在乡村振兴突出位置,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没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贫困地区,要优先保证脱贫攻坚,已经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地区,要优先把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支持出列村和脱贫人口。

  脱贫攻坚是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彻底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基本需求问题;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实现五大振兴。脱贫攻坚是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有时间、有区域、有对象的,覆盖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带有特惠性;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受时间区域限制,也没有规定对象,覆盖广大农村和农民,带有普惠性。脱贫攻坚具有特殊性、局部性、紧迫性和突击性;乡村振兴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脱贫攻坚侧重微观,重在组织实施,要求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在一个特殊时期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乡村振兴侧重宏观,重在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目标长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观念衔接。一是提升认识。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新起点,要拿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干劲和办法,做好乡村振兴每一项工作,确保既定的目标如期实现。二是理论指导的连续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总结脱贫攻坚先进理论和优秀经验,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是从被动式的政府扶持转为主动自愿式的自发运动。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转变观念,主动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早日过上富裕生活。

  体制衔接。脱贫攻坚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签订责任状”“脱贫攻坚期内稳定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等领导体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要参照这一领导体制,研究出台推动乡村振兴的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推进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及其实施细则。根据脱贫摘帽的进度安排,适时调整并优化各级乡村振兴的协调机制,指导贫困地区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完善落实项目统筹机制,科学研判脱贫攻坚项目中需要延续和升级的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的项目规划中。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在乡村振兴初期应借鉴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规划衔接。脱贫攻坚是硬任务,有规划、有计划、有进度、有项目、有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看得见摸得着。乡村振兴是个持久战,它也有总体规划、工作计划,也有重大工作安排、进展要求和工程项目等。它们的规划要结合脱贫攻坚完成情况和乡村振兴新的目标要求,缺什么补什么。乡村振兴要制定一个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短期过渡计划(2—3年),为脱贫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过渡期。乡村振兴规划应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注重质量、从容建设,衔接好市县总体规划、镇村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扶贫搬迁、产业结构调整等专业规划。

  政策衔接。脱贫攻坚有一套完整的人、地、钱,也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政策。要按照乡村振兴要求,保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即使有调整,也应该有一个过渡期,要使一些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转化为制度性安排。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注重总结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促进特惠性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政策转变,把临时性帮扶政策转成常态化支持政策,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

  投入衔接。一是政府投入为主导和主体、金融资金为引导协同、社会资金为参与补充。这是脱贫攻坚投入机制,乡村振兴也要延用这一做法。二是强化资金整合,确保资金投入与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把脱贫攻坚、公共事业发展和涉农资金等多方投入与乡村振兴投入统筹起来,捆绑使用,发挥资金合力效益。三是借鉴并创新脱贫攻坚的资金筹措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扶贫和乡村振兴事业。四是进一步完善并延用扶贫资金监督的一些方法和手段,对投入乡村振兴的资金加强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效益最大。

  产业衔接。一是制定县级、乡级以及村级的产业振兴规划,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指引下,发挥各地特色,制定阶段性的产业规划。二是在原有扶贫产业基础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产品增加值。三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四是加强直接提高农民收入的产业的对接,一些在脱贫攻坚中实施的成效显著、老百姓认可、技术含量较高,又有市场潜力的产业,如种植、养殖、旅游、务工、光伏等,把它们做实做细做稳做大做强做新。

  生态保护衔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牢固树立绿色减贫和绿色振兴的理念,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以绿色发展引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实现乡村振兴。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强化生态保持对乡村振兴作用,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绿水青山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振兴乡村的动力源泉,努力补齐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的短板。

  工作队伍和人才的衔接。一是留下来。对口帮扶单位、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不可能长期留下来,要探索人走事不走、工作不断线、帮扶水长流的办法,不要人走了,事也断了。二是引进来。重点引进三类人,一类是下乡返乡创业的人,这类人主要对产业发展能发挥作用;另一类是有技术的专家、医生、教师,这类人主要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作用;还有一类是退下来的返乡干部,这类人主要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三是培养人。挖掘培养乡土人才,这才是根本。农村要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发展,没有乡土人才的成长是很难做到的。所以,要有计划、有目的、大规模、持久地培养一批乡土人才。

第二篇: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各县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xxx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责任科室:局林长制改革科、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全面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四大平台上的“138+n”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生态富民产业。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xx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责任科室:局规划财务科、局林长制改革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责任科室: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责任科室: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规划财务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森林防火科、市林检中心、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责任科室:市林业工作总站、局林长制改革科、局人事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第三篇: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第四篇: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裕安区平桥乡位于六安城区西南郊,总面积5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1万人,现辖7个村、10个社区。202-年,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2134户4417人,建档立卡贫困村1个。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安排,精准施策、频出实招,以决战决胜的姿态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到202-年底,平桥乡下辖1个贫困村已经于202-年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从建档立卡初期的14%降至0%,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效。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乡党委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订202-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跟踪监测管理,抓好防范返贫致贫。

  持续加强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好续帮扶措施,重点关注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一旦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建立后续长效帮扶机制,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

  (二)坚决落实“四个不摘”,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坚持责任不变、劲头不松、队伍不撤、力度不减,精准落实各项政策。通过劳务输出、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等多种途径,增强就业稳定性。真正帮助脱贫户发展起来,真正增强脱贫人口自身动力,摆脱贫困,走向致富的道路。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一是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二是做好“雨露计划”及其他相关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及报送工作。三是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四是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新增危房情况进行上报,争取上级政策对危房进行改造,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五是巩固维护好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及时了解农村饮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饮水安全。

  (四)完成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一是在保持现有扶贫公益岗位数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量适当利用村集体经济再增加相应岗位。继续聘用现有生态护林员等公益岗。二是通过为脱贫户及边缘户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参加就业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招聘会、创业就业培训等活动增加脱贫户及边缘户的就业渠道。三是落实好一次性交通补助等就业扶贫政策。四是坚持开展常态化脱贫人口及边缘户人口务工就业监测,实现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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