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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篇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有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立足实际,循序渐进,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二)以村为主、社会参与。村委会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村三大革命。
(一)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实行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制定方案切实可行、推动推动措施强而有力、群众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陈量垃圾全部清除、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本阶段集中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实行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完成任务。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和污水处理三大革命顺利完成、长效治理和管理体系完全建立、群众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群众安居乐业、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
(三)找差补缺、建章立制、迎查验收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组织人员自查自纠,实行补差补缺、完善资料、迎接检查。全力保证实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检查组满意。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XX成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XX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项目组、督查考核组、维稳组,以此来保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宣传工作将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多方筹措、保障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沼气、河道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监督组、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五)奖惩并举、以奖代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除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外,XX政府将坚持全XX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第二、第三两个阶段,XX政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安排,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XX政府将加大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对工作行动迟缓、开展不利或阳奉阴违、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人为干扰、阻挠或破坏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的行为,将加大惩处和打击力度,确保胜利成果不被少数人践踏。
【篇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持续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村民参与,共建共享。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努力打造美丽乡村xx样板。
三、工作目标
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动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群众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清理农村垃圾。以各村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为重点,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沿线散落垃圾。
2.规范收运处置。规范村内垃圾桶摆放布局,原则上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垃圾桶。落实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每日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桶不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落实门前“三包”。分别与农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各行政村选址确定x—x个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点,分区有序堆放。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按照有序推进、规范建设、保质保量的原则,持续推行农户卫生厕所自改工程,群众自改卫生厕所达到建设标准,经申请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定财政补贴。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露天旱厕进行拆除,达到农户厕所入院入室。
2.加强公厕管护。各村要按照“三通一有一卫生”的标准加强公厕管护,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如遇公厕损坏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厕管护到位。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完成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优化各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质和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
2.清淤疏浚河塘沟渠。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漂浮物打捞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合理规范张贴宣传标语。二是集中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和乱搭乱建等建筑物,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三是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粪污随地乱排,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确保村容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加强绿化苗木管护。对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及时修剪,枯死花木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加大对村部、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植管护力度。
4.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各村要扎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庭院将予以授牌。
5.培育乡风文明。各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通过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2.推进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与本地农业大户合作处理机制,推进农户粪污用于本地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植。同时配备清运设备,负责农户卫生厕所粪污清掏清运工作,待条件具备时,交由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推进、后勤保障、信息汇总和报送及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核。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调度、观摩点评相结合,形成有安排部署、有检查督导、有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
(三)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篇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人居环境工作较滞后,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是影响全局工作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干净、整洁、宜居”农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为主方向,以“补短板、建长效”为主要目标,最终打造“干净美丽、村民满意”的农村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把握五点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考虑到村子的地理、民俗、经济水平、村民期盼,做到“量力”又“尽力”。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找准方向,全力实施。
2、循序渐进,注意方法。要把握“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主动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改变“完成任务”的心态,要防止“照搬照抄、一哄而上”、不加吸收的学习。
3、注重本色,留住“乡愁”。要保留“土”的“味道”,留住村子的“记忆”,特别是项目建设上要慎用钢筋、水泥,保留乡土的“原生态”。
4、村民参与,发挥作用。改变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唱“独角戏”状况,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村民的动力,谱写人居环境建设的“大合唱”。
5、久久为功,长效运行。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就到位,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把握工作的可持续性,“机制先、工程后”,要推动长效机制先建立,再上马相关项目。
三、工作内容
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垃圾治理
垃圾整治是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明确责任、加强服务、开展督促、强化引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治。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1、明确责任。村集体负责公共区域的垃圾卫生治理,包括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河道等区域。农户要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及居住区域的卫生治理,包括门前屋后及庭院的治理。全面推广“门前三包”及“美丽庭院”制度。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巷道、河塘沟渠和卫生死角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农村重大民俗活动、婚丧喜庆和节庆,产生的垃圾姚及时清理。
2、强化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各村集体要加强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监督,垃圾要做到“日清”,每天至少转运一次,特殊时期可增加转运次数,并建立日常清运制度。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要加强对保洁员的选聘和把关工作,开展保洁员竞价和比选,有条件的村可以开展保洁外包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分别处理有效机制,逐步推广垃圾全分类。
3、开展垃圾经费收缴工作。要主动推动农户垃圾经费收缴工作。收集到的垃圾经费用于开展垃圾治理评比等活动的工作经费,或用于保洁费用补贴。
(二)村容村貌提升
1、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进村道路及背街里弄小道破损要及时修复,避免出现泥泞不堪的状况。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地形和村民期盼,建设小型精品农民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对闲置公共区域进行设计,开展修整和美化,发挥休闲、教育和举办公共活动的作用。
2、大力开展清理乱搭建和消除无序堆放。强力推进乱搭建整治,对新建违建要立即制止,“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村民清除房前杂物,提升居住环境。对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旧农房,且有其他居住保障的农户,引导鼓励其自愿拆除旧房。规范设置村庄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清理规整可视范围内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
3、开展村庄绿化。引导村民利用闲置区域,布局“微花园”、“微田园”、“美丽庭院”;依照村庄地理区位,从全村环境着眼,构建多树种、多层次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绿盈乡村”,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味。一是拆除村庄内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等,有条件的应
种菜、种树、种花,建设房前屋后“微菜园”、“微花园”。二是实施重要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和“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绿化美化,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古田地域特色的村庄景观。三是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村庄原生态的梯田、湿地、村落等地景观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
4、推行立面改造和“网线入地”。对外墙进行外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进行“平改坡”,以点带面引导村民自愿开展“裸房整治”和“立面改造”。墙体改造可采用涂料、水泥砂浆等进行基本装修,屋顶改造禁止使用彩钢瓦,墙裙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同时避免千篇一律,确保村庄建筑立面整洁、风格协调、特色鲜明。
清理规整凌乱缆线、废弃杆塔,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天际线”。引导村民对自有菇棚“拆旧建新”。严禁菇房顶棚用废旧边角料按压。
(三)厕所和污水治理
1、公厕建设。从思想上重视公厕的建设,行政村都要有一座水冲式公厕,样式美观、大方、实用。选址和建设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要选在村部、市场、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口集中的地方,禁止将公厕建在自然水体周边。要建立维护和管理的长效运营,采取公益岗位等多种办法,落实定期清扫、专人监督、结果公示、奖惩推动等机制。
2、统筹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倾倒门前屋后,对污水沟渠进行整治,引导村民种植绿植或开展“微花园”和“微田园”创建。
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及时进行修复。落实河道专管员职责,保护河道绿水长流。
(四)乡风文明建设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先行先试,打造“法治、德治、自治”有效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人居环境建设。
1、制定切合可行的村规民约。避免“大而全”,推行“小而行”,可就一事进行专项约定。事前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实施后要及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学习,确保村规民约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倡导“三方”(政府、村集体、村民)“五共”(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通过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开展监督、进行评议等多种方式,提倡环境治理新风气,摒弃旧习惯。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3、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倡导“三不乱、五干净”:不乱吐、乱扔、乱贴,爱干净:“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干净、门前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引导村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教育,提升村民维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自觉性。推动垃圾废物利用宣传,引导推广垃圾“酵素”利用。
四、工作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事关全体村民利益,要把美好人居环境作为为村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
1、扭转思路,勇于履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意义重大,相关责任人特别是村主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束缚。一是要改变角色定位,要引导、推动村民走上台前,献言献策、积极投身参与,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真正主体。二是要改变首手畏尾的思想,“前怕狼后怕虎”,怕得罪人,不敢迈开步子大胆去推动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改变不作为的思想。总把这项工作当做任务看待,没有真正从全村长远发展和村民福祉角度看待,存在应付、敷衍的行为,导致成效不明显。
2、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握“适度”原则,工作推进不宜操之过急,但也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把握好力度、速度和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情况,不人为拔高村民期望值,不超越阶段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按照轻重缓解和时间来制定具体、详细的措施,并征得村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一些工作创新的工作,村民暂时不理解、不支持,但是确实有必要实施的或实施后可以带来明显效益的,要大胆去推动,先行先试。
3、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要改变政府、村集体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要广泛发挥多种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人居环境建设中去。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村主干做给村两委看,村两委做给生产队长和其他村干部看,一般干部做给群众看,带好头,摸准脉,“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发挥妇女力量。积极发挥“热心大妈”、“家务能手”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组织起来,鼓励成立妇女卫生互助组织,形成一
支热心公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队伍,赋予监督考核、巡查、评比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加强监督,强化考核。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村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开展资金绩效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促责任落实,下拨资金以项目申报、落实为依据,视项目进展下拨资金。鼓励开展大比拼活动,对标先进,对准目标,打破“死水”,勇于创先争优。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在资金倾斜、干部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奖励力度。
【篇五】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丰顺新区开发,创建特色宜居城乡,推动美丽丰顺建设,打造“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建设森林里的宜居城乡,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梅州南大门、潮汕后花园、温泉宜居城、生态工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美化亮化城乡环境,加快丰顺振兴发展,创建“财丰人顺,幸福丰顺”。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县城区和镇村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绿化等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共设施日臻完善,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六乱”治理。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及卫生保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县城区、圩镇、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收费站以及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领域和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镇村主要道路等重点道路沿线的“六乱”治理。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治无盲点、卫生无死角。
(二)规范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市(镇)街道停车线,抓好城市公交停靠点的配套建设。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格治理酒后驾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整治,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殡葬工作管理,确保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和上街游行送葬现象。全面治理市政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等脏污、破损及不规范现象。拆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顶铁皮瓦。加强城区凌乱管线整治,消除道路沿线“蜘蛛网”,确保各类管线整齐规范。切实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和监管,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景观效果,使市容容貌从“治乱”向“做靓”转变。
(三)垃圾处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完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定期消杀“四害”,保持街道、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切实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管理制度。每个镇要组建一支环境卫生作业队伍,每个行政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负责抓好主要道路、主要河段和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并落实村庄卫生管理制度,按时清扫转运垃圾。拓宽保洁经费筹集渠道,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村民自治模式,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农村清理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动,抓好路边、山边、水边“三边”整治,消除“脏、乱、差”,提升“洁、净、美”水平。
(四)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指示牌及交通分隔护栏,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设盲人道、绿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整体形象。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受纳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消除“路面疱块”。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圩镇、农村的环卫、道路照明、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各镇必须建好垃圾转运站,镇、村(居委)要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屋及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
(五)植树造林。按省、市的要求,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打造1至2个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绿道展示段。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对城市主干道推行立体式绿化,体现绿化层次感,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对城镇公园全部实行敞开式改造。扎实推进“拆围建绿”工作,切实抓好居民小区、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做到修剪美观、四季常绿。大力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切实抓好村庄出入口和村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复绿废弃石场、矿场及火烧迹地,消除泥土裸露现象。大力发动农民自栽门前树、搞好门前绿,打造庭前庭外花飘香、屋前屋后树成荫的绿色宜居家园。严禁占地毁林建坟,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对“三道两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实行植树复绿遮饰。
(六)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全县主要河道和水库周边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县城区和镇中心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主要河道“水清、干净、无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优化城乡水环境。全面治理城镇禽畜养殖业及餐饮油烟污染。实行余泥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密闭化运输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扬、撒、漏”等现象,维护市容整洁。
四、职责分工
(一)各镇(场)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及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查。县政府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并通报结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健全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需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主办单位要第一时间提出工作方案,向县政府请示,确保工作不间断推进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提请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有关措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既要宣传好人好事和新面貌、新景观,又要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社会义工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洁净行动;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要打造3个以上镇(街)、10个以上村(居委)示范点,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资金保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综合灵活运用各项资金和补助,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其中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梅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的要求,把财政奖补经费用到实处,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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