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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专门学校建设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专门学校建设

  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作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并以此为阵地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家校共育机制,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增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建设合力,实现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争创一流,努力把武清建设成为教育现代化强区。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校合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围绕武清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构建基本覆盖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在新形势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校合作新机制,制定完善家庭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家长教子育儿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专业化和全民化,把家庭教育工作打造成我区教育事业的新亮点及特色品牌。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

  1.进一步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重新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积极的态度,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

  2.进一步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参与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举措,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宣传、介绍、交流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双方的相互理解。

  3.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相关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落实学校组织责任,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要尊重家长意愿,充分听取家长意见,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根据学校的发展状况和家长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

  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要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热心学校的教育工作,富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意见,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能赢得广大家长的支持与信赖。

  4.进一步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推广家庭教育理念、经验等工作。

  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要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状况和班级情况,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做好思想工作。

  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疑问,帮助他们了解情况改进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积极推广家庭教育理念、方法。要坚持需求导向,始终把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用正确的行动、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5.进一步强化家长委员会工作的保障体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要把建设和组织家长委员会作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内容之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小幼家长委员会组建、完善、发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促进和保障家长委员会的健康发展。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管理。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开放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工作。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每一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特别是健全组织机构建设。要强化领导小组职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园长)担任。负责德育工作的部门负责家长学校的具体工作,家庭教育专职干部具体策划、组织、开展各项家教活动和家校合作活动。

  2.设置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家长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各人的职责,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家长教育培训活动,创造良好的校内、校外育人环境。

  3.落实经费及相关人员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家长学校章程规定,为保证家长学校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各学校、幼儿园必须为家长学校落实活动经费。学校(幼儿园)领导要支持家教工作,家长学校活动经费施行实报实销。家教专干是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及研究者,各校、园必须落实1名能胜任家教工作的教师担任家教专干。

  (三)按“实用、有效、创新”为原则,进一步深化家教活动

  1.有专(兼)职的教师队伍。各家长学校应有一支由家教专干、班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家教专(兼)职教师队伍,立足学校,有计划组织各种层次家长系统传授家教知识。

  2.进一步完善优化讲师团。各家长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授课计划,要聘请一批专家、老干部、优秀家长、教师等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邀请他们到学校、幼儿园为教师、家长授课、咨询等。同时,充分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各种家庭教育活动。

  3.积极组织家教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主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家教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充实活动的内涵。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的实现方式、载体平台、途径方式、服务渠道等,并不断总结、提升,形成常态的教育课程。

  4.整合利用相关资源,进一步延伸家教课程。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有大教育意识,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学校内外、区域内外的资源,积极延伸家教课程,使家庭教育全员、全程覆盖。

  四、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建设管理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进一步让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家长学校顺利、高效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教师授课教案、家长听课记录,以及家长考勤、优秀学员评选、家长接待日、教育开放日、家长经验交流、家教讲座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

  要进一步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各校(园)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推动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家长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二篇: 专门学校建设

  家庭是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第一环境,为了让更多的家庭成为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环境,成为健康的理想的学习型家庭。一年来,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使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让素质教育走进千家万户,促进了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职责。

  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并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分工,做到了分工落实,职责明确。

  为了让学校全体教师、全体家长了解“家长学校”的意义、目标、内涵、策略等,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刊发学习材料”“学校网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书籍。同时还使大家明确了“家长学校”“谁在学?”、“学什么?”、“在哪儿学?”“什么时间学?”“怎样学?”“为什么学?”六要素。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和家长对办家长学校重要性的认识。

  为了使家长学校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根据调查到的家教情况、家长的教育观念等实际情况,制订了《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实施点名签到制度和学期考评制度。并充分发挥学校、班级两个层面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大家做到目标清,方向明,从而确保家长学校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基地,开展活动,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效。

  我校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把多媒体教室作为家长学校的活动基地,并为家长学校学员提供了学习条件。我校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推荐《家庭教育》等书籍、杂志,给家长提供了资源共享和及时交流的平台。

  针对家长家庭教育理论、经验缺乏的特点,我校有计划地举办了系列讲座,向家长系统地传授生理学、心理学、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等基本知识。家长学校各年级的主讲教师在认真研究、大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本年级学生特点的家庭教育的内容,使家长的学习内容与学生的成长同步。由学校统一组织布置,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计划,把教学内容分解到各级部,各级部再分解到各学期、月份。根据需要召开,由班主任主讲,也安排有关任课教师讲课。讲座从内容上分三种:一种是系列专题讲座。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班级特点安排内容。第二种是名家讲学。聘请名家讲学的目的是使家长从更高的层次上去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解答家庭教育中的疑难问题,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第三种是家长介绍经验。每一次专题讲座后,安排部分家长把在家教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家教经验介绍给大家。这样不仅指导家长把学到的家教知识灵活运用于家教实践中,使家长总结的好经验得到及时推广,而且提高了家长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我们请家长到校和孩子一起听任课教师的课,一起评课,一起参与讨论学校、班级教育教学情况,并发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表,及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密切家校之间的联系、沟通,促使家长与孩子一起共同学习、交流、发展。

  家长们就“如何大手拉小手,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在与孩子交流沟通中遇到的困难”“家长要放下架子与孩子互相学习、平等交流”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家长们自由畅谈,各抒己见,既增进了家长与家长、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促进了家长们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家教质量。

  三、以家长学校为依托,支持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形成孩子、家长、教师三方的有效互动。

  我校组织家长参与了学校的一些重大活动,提高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使家长巩固“共同教育孩子”的观念。教师节邀请家长参加座谈会,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让家长参加学生的活动课,有利于使家长加深对素质教育内涵的理解,还可以充分发挥家长的特长。

  我校每学期都开展“优秀家长”评选活动,大大提高了学生家长对参加各项活动的热情。

  广泛的交流增强了教育合力,总结了宝贵的家教经验。加强教师和家长个体之间的交流是增加学校——家庭教育合力的重要手段。我校具体做法是:以家访为主,辅之以“家长接待日”等方式。班主任在家访时,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学生接受家庭教育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组织学生家庭中每一位成员密切配合,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环境。

第三篇: 专门学校建设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为“两类学校”)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提高两类学校办学质量,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精准扶贫,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以弥补乡村教育发展短板、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以两类学校为突破,集中力量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xxx年,全省两类学校短板基本补齐,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办学条件达到省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经费保障制度健全,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实际,盘点两类学校办学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做好两类学校整体布局规划,满足农村适龄儿童方便就近入学需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分区域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增强两类学校办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缓解城镇化建设对农村教育的影响,切实保障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实事求是,保障基本。立足县情、校情,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教育资源重点向两类学校配置,教学方法和激励机制优先在两类学校创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办学、科学化管理、均衡化发展。

  3.创新管理,协同推进。坚持创新引领,加大改革力度,激发两类学校办学内生动力,破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重点在办学理念、资源配置、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环境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实施新举措。

  4.聚焦扶贫,补齐短板。把资源和发展要素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制定“一县一对策”“一校一方案”政策,集中力量攻坚、精准施策推进,持续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教育资源配置。

  1.明确布局要求。两类学校布局既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

  2.修订完善专项布局规划。各地要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家校距离、寄宿需求等因素,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趋势,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备案。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山区、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保留或恢复教学点(规模保持在10人以上),生源极少的地方,可共享乡村幼儿园校舍开展集中教学;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

  3.稳妥做好撤点并校工作。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原则上学校撤并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在校生规模在5人以下),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加强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和村民委员会意见,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点并校工作平稳过渡。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继续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各地要通过满足方便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

  (二)推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制定标准化建设规范。严格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研究确定符合实际的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包括设置用地、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切实保障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需求。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学校,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用于解决偏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落实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不低于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政府)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两州一县”专项建设规划、教育扶贫攻坚等项目,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要对照省定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在村级完全小学、教学点重点进行必要的校园校舍修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保障基本教学生活需要。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小规模学校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齐计算机多媒体设备、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持续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的同时,完善宿舍、食堂、澡堂、厕所、运动场、校园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改善生活卫生条件。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保安和远程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力争20xx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各地要依法依规足额保障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保证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两类学校周边道路、通信、电力、给排水建设,提高两类学校基础设施保障水平。积极实施两类学校温暖工程,确保每所学校都有安全稳定的取暖条件。(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3.积极创建特色化学校。以“四小建设”(小而精、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特)为目标,制定“一县一对策”“一校一方案”,建成有特色的两类学校,激发学校活力,实施个性化教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树立“校村人融合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核心,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不断提升两类学校教育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打造魅力学校,吸引外出务工随迁子女回流到两类学校就读。(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两类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加强乡村教师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评价权重,推进教师职称晋升。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两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乡村教师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对乡村走教教师每人每月按不低于300元发放交通补助,市县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师走教里程和课时数予以差别化对待。大力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两类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边远乡村任教的教师,保障乡村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牵头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培养。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编制统筹,师随生配”,推进“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培训机制,优化“理论学习+实践反思+基地实训”的培训模式,促进乡村教师培训日常化、制度化和本土化。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定期选派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着力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州政府)

  (四)着力提高办学水平。

  1.深化两类学校管理模式改革。探索建立以小规模学校为基础、以教学资源为纽带、以乡镇中心校和示范校为主体的链网状学校管理体系,实现“示范引领、资源共享、统分结合、协同发展”。推行乡镇中心校一校制管理改革,实行“中心校+”模式。推进学区化、一体化和多元化管理,探索附设幼儿园和初小、高小和初中“一体化”办学、村内和校间就近结对“集群式”办学、中心校和小规模学校联盟“捆绑式”办学。建立优秀教师、教学资源、教学成果共享机制,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以中心校为教研单元)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外语等短缺学科教师实行联校走教。完善两类学校评价方式,对承担走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激发两类学校和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2.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积极开展情景教学、尝试教学、协同教学、讨论式和互动式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单一教学模式向多元化教学模式转变。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强化合作学习,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推进优质教育输出,结合远程教育条件,建立“城市+乡村”学校对口帮扶机制,实施同步课堂。构建“魅力教室+活力课堂+个性课间+轻松课外”的教学模式,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新理念,使两类学校真正成为促进农村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

  3.强化“互联网+教育”模式。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两类学校软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卫星、光纤、移动互联网等段,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提高发展和应用“互联网+教育”水平,对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积极打造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集体备课、讲课、仿真实验、“翻转课堂”等特色的教学模式,促进两类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外语、艺术、科学课程为重点,涵盖所有学科,引进或开发慕课、课程超市、名校名师课程等,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发挥好优质学校、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促进两类学校师生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遴选县域内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赴两类学校,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科学分析和监测,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4.推进对口支教。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大力消除城乡教师交流轮岗障碍,统筹调剂县域内城乡学校编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各地要强化对两类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

  (五)不断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

  1.积极改善育人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全面掌握闲置校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闲置校舍利用和处置方案。对可以改造利用的闲置校舍,按照“教育优先、确保公益”的原则,借鉴“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改造建设一批“两类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关爱之”“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基地)”等公益场所,充分利用学校大课间、活动课、双休日等课余时间,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德育实践活动、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长足发展,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走出课堂、走出乡村,拓宽两类学校师生视野,努力让广大乡村孩子享受到与城区孩子同样的教育。(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2.创新校合作育人模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单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建立健全两类学校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和功能,家长委员会成员中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占一定的比例。通过家校合作机制,利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方式,搭建“亲情关爱”平台,加强留守儿童与委托监护人、外出父母的有效沟通,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联系。建立假日期间定期家访制度,加强寒暑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指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多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目标未按期实现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大力激发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财政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支持改善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健全两类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统筹兼顾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各地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把两类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对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之中。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两类学校建设情况、布局调整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情况,以督促进、以评促建,切实办好乡村义务教育。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为推进省农村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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