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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汇编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县建设局良好社会形象,县建设局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住建管理队伍

  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快项目落地难。结合县情,依法依规,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最大程度地并联办理,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一站式”服务,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双向催办制度。住建局审批大厅指导催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督导催促内部股室加快审批。并为之开通专门审批通道,即绿色通道。

  (二)提高服务效率。认真梳理对外服务的工作流程,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倡导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注重信息反馈。窗口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承办业务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承办业务要加强督办,确保按时办结

  (三)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敏感问题和无把握问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关注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几率。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收费严格按照法律依据来收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素质,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篇二】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20年,南岗区委区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对照《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2020年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对标对表先进城区,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对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现结合工作要求,对全区营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年初以来,南岗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营商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扎实推进各项惠企利民措施落实到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南岗区承接市级下放事项311项,疫情期间在全市率先推出“指尖政务”品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548项(含街道乡镇),全程网办164项,全程网办率29.9%;半程网办364项,不上网线下办理事项20项,网上可办率96.35%。以区政务服务大厅迁址市民大厦为契机,打造“综窗”受理模式。先后推出“五办工作法”“容缺式受理”“帮办代办套餐”等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南岗区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全年国家及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对南岗营商环境报道近百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重整行装再出发、埋头苦干再创业”活动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加快职能转变,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服务举措,扎实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抓统筹、促落实,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有力局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全区各单位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根据省、市工作要求,陆续出台了《南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南岗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表》《南岗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等,进一步分解和优化任务;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整顿大会,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明确部门,夯实责任。三是强化工作推进。成立了“办事不求人”领导小组、“最多跑一次”工作专班;全区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权责清单”工作专班,强化推进“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国家标准的关联度比对。由专班专项推进、全程指导审核、逐项把关,就清理审核拟办结事项进行关联工作。截至目前,已规范调整权责清单1727项;全区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共计588项,街道政务服务事项745项,可网办事项分别占比95%和90.7%,“最多跑一次”占比达到99%;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品牌,阶段性发布492项“办事不求人”清单。

  (二)抓服务、促提升,厚植政务服务优势

  为实现行政审批提速、行政服务提质、行政效能提升,南岗区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技术创新,在政务服务模式上不断推陈出新,着力打造“环节少、流程短、效率高”的政务服务体系。一是推出了一个网办品牌。在全市率先打造“指尖政务”服务品牌。疫情期间,成立技术攻坚组,组建了“南岗政务服务不打烊”微信工作群,24小时帮助单位修改事项清单、解答技术疑难问题。以“互联网+政务”三个升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网上全覆盖;通过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咨询办,实现21个职能单位、20个街道乡镇,1015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区政务服务230天“不打烊”。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决企业注册网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推进“红盾南岗”微信办事指南,100%履行一次性告知率,在大厅推出网办服务和宣传彩页,录制网办流程教学指导“小视频”,对办事人网办流程“点对点”指导,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便利。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7427户(含6907户企业),新增企业数量持续保持全市领先。二是推进实体大厅六项改革。7月13日,区政务服务大厅异地搬迁、正式投用,新的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六项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照复制推广哈尔滨新区经验做法(第一批)有关要求和“涉企事项应进必进,只进一扇门,满足企业政务需求”原则,南岗区在事项梳理、分类施策的基础上,推进了14个审批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336项(含税务59项)进驻大厅,打造了对企服务“升级版”。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借鉴深圳先进理念,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企业化绩效管理,设置31个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综合服务窗口根据申请人需求“现场量身定制”,后台分类审批上“多部门联动,多事联办”。实施“五办”工作法。疫情期间,政务服务中心推出实体大厅预约办、点对点指导网上自助办、畅通绿色通道联合办、企业首席服务员陪同办、容缺式受理先期办“五办”工作法。在企业迁入、户外牌匾审批、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待遇核准等事项中实施容缺受理;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进近百个企业落户南岗。推出帮办代办新机制。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股东、法定代表人现场办理,老弱群体等需要帮代办服务的,由中心人员全权负责、无偿帮代办;针对各级招商引资项目,政务服务中心设计制作了“绿色通道办理告知单”,所涉及部门首席服务员提前介入,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的所有材料,由帮代办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办理结束后,直接领取证照,为投资企业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打造智慧型服务大厅。增加了智能叫号、人脸识别、指纹采集、自助终端、高拍设备、网办自助服务区和一机双屏同步办理反馈等系统等;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要求,着力推进网上一事一评、现场一次一评、媒体督导参与评价、自我监督评价等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模式改革。采取“制度+合同+考核”管理机制,先后出台了《政务服务规定》《首席服务员负责制度》等7大制度,对“第三方”工作人员按照服务规定“合同化”管理,对公职人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评优评先等按比例参与管理。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市民大厦4个多月以来,全区网上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168362件(含税务大厅),办事体量和新增市场主体数量领跑全市各区县;收到各类锦旗、表扬信66件(次)。

  (三)抓改革、激活力,强化项目建设质效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南岗区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四个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在简化环节上发力。全面推进“住改商”登记承诺制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站,完善31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工商登记推行“自审自核”制度,取消领导审批环节,压缩时限,商事登记由原来3天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事项实现“一口受理”,将5个不同科室和授权直属事业单位的13项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及1项中医诊所备案集中归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在创新举措上发力。在全市率先实现户外牌匾许可备案制,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实行申请材料承诺制,取消两年一审批要求,为企业提供便利;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打造全方位、一站式政务服务综合体;利用信息化共享平台,实现公证法律服务数据互联对接,实现婚姻、遗嘱、不动产等信息共享;教育审批降门槛提效率,人员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对办学过程中发现问题屡教不改的严惩不贷,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办学91起,真正实现“宽进严管”。三是在服务企业上发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累计申请认定和申请复审高新技术企业55家;全力服务“四上”企业复工复产,成为疫情期间全市第一批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100%的区县;对省、市、区政府批准建设的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定制式精准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充分授权窗口,材料不全可通过邮箱、微信等平台进行补齐,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在“免、减、退、补、延、融、担”等资金方面实际受益企业累计13万户;稳步推进省百大项目6个,完成投资16.65亿元;全区市重点项目19个,完成投资7.6亿元。四是在方便群众上发力。推进12项医保服务事项下放街道,实现群众“就近办”;制定《南岗区残联便民服务一本通》,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打造“大数据互助平台公众号”,全区500余名残疾人直接受益;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行政策政务、流程时限、受助标准信息“三公开”,坚持每月定期走访调查、收入核查比对,确保低保合理有序进出;全区56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及全部民办学校使用网上报名、网上招生、网上电脑派位、全面实行一键分班,真正实现网上报名“不见面”,保证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取消社区13项不合理证明,有效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多跑路等问题。

  (四)抓环境、强监督,打造公平竞争高地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企业投诉案件和各类涉企问题,全面助力复工复产,持续优化南岗营商环境。一是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年初以来,共受理国务院办公厅、省、市营商局转办、督办及现场投诉24件,已办结23件,1件正在办理中,真正实现案件处理源头调查,证据闭环,结论精准,双方认可。受理企业反映复工复产问题26件、电话咨询300余件,区营商局及时与区防指复工复产组及各职能局、办事处等进行沟通协调,所有企业反映的问题都得到圆满解决。二是扎实开展清赖行动。按照省“清赖行动”工作安排,我区共统计上报307件欠款,欠款总金额7657.2万元,其中无争议欠款事项274件,占欠款台账总数的89.3%,欠款额6,965.61万元,占欠款总额的91.0%,目前已全部清欠,完成率100%。有争议欠款事项33件,占清赖台账案件总数的10.7%,剩余欠款金额691.59万元,占欠款总额的9.0%。三是全面开展监督监测。建立营商环境监督与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将符合条件的13企业作为南岗区的营商环境监测站(点)上报市局,并推荐十八大党代表孟广彬等4名同志为我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企业提出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五)抓诚信、增措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月21日,信用工作由区市场局转隶至区营商局,我区要求部门迅速对接,全面落实“诚信龙江”建设工作要求,在市信用办和省市信用处的专业指导下,完成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打牢三个基础,解决三个问题。按照“一册打基础、一案明路径、一支队伍抓落实”的思路,解决三个问题:解决“怎么看”问题。为避免因信用知识不足导致工作推进难,出台《南岗区公职人员信用知识手册》为干部答疑解惑。目前,全区正在开展“信用知识学习月”活动,由区信用办和区委组织部进行督导考核。解决“怎么干”问题。围绕《黑龙江省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编制《南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南岗信用40条”,为部门各司其职、明确抓手。解决“抓落实”问题。调整《南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以洪旗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区选拔优质人才从事信用工作;为各部门确定信用专职联络员,明确首问负责制,形成信用工作责任网格,打牢工作基础。二是聚焦六保六稳,推出十大行动。以落实“六保六稳”为着力点,在区75个部门绘制“诚信地图”,开展“信用+十大行动”:信用就业。依托“来活儿”零工平台、抖音招聘、王科长热线等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网络招聘会;审核企业用工规范性,对用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诚信用工信息库并实现信息公开;鼓励企业开展用工核查,建立诚信员工优先聘用机制,综合解决11827人就业问题。信用扶持。出台《南岗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等政策,组织2000余名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各级惠企政策和诚信经营的宣传动员,对申报并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核查及资格认定,实现2.4万余守信企业享受各项政策。信用便民。开展“讲诚信、亮承诺”街道乡镇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创新尝试,开辟“便民服务一码通”。10月30日,我区组织20个街道召开现场会,市信用办亲临指导,市电视台等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报道。信用审批。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信用核查区,对市场、住建、城管、食药等33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为诚信企业办事提供便利。通过信用核查及台审批信息拦截系统核实等手段,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先推进近百个企业落户南岗。信用金融。助力复工复产,由行业推荐“150+N”体系内诚信企业,开展“银政企”对接,组织凯盛源集团、万达集团、秋林国际、殷氏生物、中昊集团等企业与17家银行、3家担保公司对接,通过推介诚信企业,成功为企业放款10亿元。信用防疫。提升防控能力,拓展《家约健康》(智慧云健康)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平台功能,创新研发应用“互联网+”防疫系统,实现居民个人健康信息、体温状态如实报送、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核酸检测预约及采集。信用公开。按省、市要求,组织全区各单位统一签署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对1333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办理时限公开;组织政务服务人员签订《政务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对网络、信函、送达等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回复,回复率达到100%。信用商务。大力宣传“价格自律”“疫情期间不裁员”“不拖欠工资”等守信践诺经营理念,组织区工商联、商务局选树了豪门验配镜、天成修配等一批诚信典型;组织区信用办、区文明办先后评选出哈尔滨市“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货真价实满意店”9家。信用评价。加强社区诚信建设,对两委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群众评价、包片入户评价、社区互评的形式,对社区诚信活动季度完成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德能勤技廉和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评价,倒逼服务群众水平持续提升。信用宣传。开展诚信五进工作,各单位组织诚信宣誓、印发宣传手册等主题活动;开展诚信作品创作,精选近200条诚信宣传标语和微视频,在公共场所展播;组织全区56个部门开展“诚信你我他”主题知识竞赛,营造了讲诚信、重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依托三个平台,推进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平台、“信易贷”平台推进信息应用。推进信息共享。下发《加强“双公示”报送工作的通知》,将全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产生后7日内在网站公示。目前,共组织填报“双公示”数量47524件。组织开展信用承诺工作,从市级平台公布的网站上传情况来看,我区信用承诺报送数量位列主城区第一。开展“信易贷”宣传。组建由区发改、财政、商务等32个单位为责任主体的推进组;利用政府网站、服务大厅等阵地开展宣传;在市场准入、安全排查、企业包保服务等过程中进行“点对点”服务。截至目前,我区企业注册数、融资需求发布、对接笔数等方面的数据位列全市第一,并顺利推进企业成功授信。开展信用核查。在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先评优、改选推荐中,紧紧依托信用中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核查,对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在全区下发《防止失信联合惩戒泛化滥用》的通知,对失信联合惩戒行为采取“零报告”制度,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下步措施

  我区2020年度工作得到了省、市营商局的高度评价与认可,但纵观当前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存在偏差。思想观念陈旧,责任担当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尤其是对投诉举报问题不能认真对待,存在“推、拖、躲、绕”的情况。二是整体推进合力不强。部分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不平衡,组织推进不到位,整体推进合力不强,素质参差不齐。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有些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实办率较低,政务数据没达到应用尽用,数据安全保障还需加强,信息共享环节还需继续打通。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信用信息少,起步较晚,奖惩力度小,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较低。

  下一步,南岗区将针对办事流程不优、办事缓慢等问题,克服困难,紧紧围绕全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建设”和“监督”两大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短板,向“不愿改、不想改、不能改”的沉疴旧疾开刀,综合解决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各类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推介,推动营商环境影响力实现新提升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吸引力。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各部门采取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掌握《条例》出台意义、主要内容、规定要求,增强各部门、单位运用《条例》指导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全方位宣传,塑造我区营商环境整体形象。制定营商环境整体宣传方案,建立与省、市等新闻媒体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充分发挥舆论正向引导作用,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成果成效,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大环境意识,塑造南岗营商环境新形象。

  (二)强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实现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列出年度清单,持续推进事权下放,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积极承接下放事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强区放权,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政务服务权责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梳理权责事项清单并公示,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让群众在基层办成事。同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同权事项无差异服务”。二是对标先进,优化办事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要求,复制推广借鉴先进城市改革举措,总结推广哈尔滨新区成熟做法。对高频事项办事流程逐个部门逐个事项梳理,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向全国最好最高最优目标迈进。

  (三)强化数据共享,推动“一网通办”能力实现新提升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一网通办”,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构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一是瞄准网上办事,拓宽政务服务渠道。持续构建“1+20+X”南岗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新体系,推行综合窗口集中办、街道社区就近办、刷脸认证掌上办、流动人口异地办、自助服务一证办,通过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网上“走流程”等措施,破解网上实办率低问题,街、镇、社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四)强化诚信建设,推动全社会信用水平实现新提升

  围绕社会诚信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全面提高全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公示、应用,信用承诺、修复,“红黑名单”认定及联合奖惩等。

  持续打造南岗营商新环境,需要全区上下高度重视、齐抓共管。下一步,南岗区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务环境建设,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员;强化市场环境建设,做好企业问题协调员;强化法治环境建设,做好安全环保提醒员;强化服务事项监督,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员,为建立完善高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南岗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篇三】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太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部署下,在市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集中力量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项目秘书制度,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监督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

一 、2018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铺路”。

一是实行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对全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逐一配备项目服务秘书,秘书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度采取“一名项目秘书+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方式,帮助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周期跟踪、全流程服务。2018年我区共配备项目服务秘书24人,其中续建项目秘书13人,新开工项目秘书11人。

二是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我区投资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责任制,成立跟踪服务协调小组,从项目跑办、洽谈、签约、审批、占地直至开工、建成全程负责。

三是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区财政局向区内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印发全区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太财发〔2018〕31号文件),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展自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清查出目前我区拖欠工程款52万元,目前已偿还26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是规范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区政府印发了《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43项。我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有9671家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96人。截至目前,6个部门共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展16次,其中联合执法监察6次,公示4次。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要求,区法制办开展文明执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太平区及各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五是规范涉企处罚。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及《阜新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区法制办进一步向区各部门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将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于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纳入到备案范围,并制定相关制度,全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下旬完成规范涉企处罚自我评查,区法制办对各单位行政处罚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

六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全区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入党积极分子等主体班次必修课程。5月下旬,邀请了市营商局常务副局长冯雅斌到我区为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干部进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截至目前,太平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在各级新闻媒体累计报道100余次。同时,在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栏。下设营商要闻、政策文件、投诉举报、专项整治四个子栏目,截至目前共发布营商环境信息36条,指导性文件4份。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区经合局“跟踪式服务”,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区市场监管局“绿色通道”出实效 、市南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零距离”等典型案例在阜新日报、电台媒体上作为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同时在太平区政府网站曝光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七是配合开展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9月30日收到《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区营商局根据《方案》提出的涉及县区的7大项39小项考核项目进一步梳理出涉及我区的6大项33小项考核项目。立即组织区编委办和政府序列有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此次试评价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努力和配合单位的支持,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我区的考核任务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八是市南供电公司制定实施《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服务企业做到一户一经理,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的“点对点”式服务。对政府将要立项和已经立项的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方案。

九是太平消防大队创新提出了“检查+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为辖区企业破解消防难题,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座谈会,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设立了除96119以外的公开热线6323585。

(二)优化审批环节,为企业“松绑”。

一是建设运行审批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22日正式运营,全区118个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针对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设置常驻窗口3个,综合窗口1个,咨询窗口1个。

二是压缩办证时限。截至目前身份证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办理共压缩33天。其中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时限缩短,拟定邮政速递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9个工作日(分别压减6个工作日);《企业营业执照》新设立时间、变更时间、核名时间从原来的5天、3天、1天,缩减到3天、2天、1天(商户材料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下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从20天,压缩到10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降低到7个工作日。

三是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根据《阜新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全面清理和压缩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使各审批环节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推进自助核名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局6号窗口配备了企业自助核名专用电脑和自助核名指南,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解难”。

一是完善便民服务平台。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太平区17个部门114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完毕,其中100项行政审批可在网上直接办理,其余14项正在完善中。建立了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组织37家单位,完成了447条8890平台知识库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完成了2150家8890平台信息库便民企业信息收集,与482家商户签订了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企业加盟承诺协议书。

二是推行双休日服务制度。我区于7月4日制定并下发文件《关于改善双休日窗口服务的通知》(阜太软环境办发〔2018〕2号),自7月7日开始,要求一镇五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太平公安分局、太平区税务局、社保太平分局、太平交警大队、太平消防大队、市南供电公司在内的15个部门,57个窗口单位实行双休日无休服务,保证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涉企事项和涉及群众事项每周7天均可办理。双休日平均每天开放窗口99个,截至目前共安排窗口值班人员3740人次,双休日共办理审批业务0件。

三是编制太平区办事通(“办事指南”),围绕群众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全生命周期阶段,初步确定群众一生所主要经历的出生、入学、工作、人力社保、个税、不动产、契税、公积金、车管、出入境、结婚、退休、殡葬等在内的14大项209小项办事指南,并在太平政务服务中心、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

四是推行免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国地税、社保局、交警支队、镇街、社区等47个办事厅实现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打印服务。

(四)畅通投诉渠道,为监督“撒网”。

一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先后对21家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窗口设置不合理、窗口未实行最优最差制度、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了督查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各部门已经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窗口单位和政府网站公示市、区、本单位三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以及信函投诉地址。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8起,均在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处理完结8起,投诉举报人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引入叫号设备和服务评价系统,防止办件高峰期出现拥挤现象,充分拓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渠道,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坚持创新服务,为改革“添砖加瓦”。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EMS”,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太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中国邮政将EMS速递引入,给予8折收费优惠,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邮递各类申报材料和相关证照。自5月22日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已邮寄EMS快递136件,为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举措奠定了基础。

二是实现审管分离。目前,太平区1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初步实现了审管分离。审批过程中,窗口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的书面凭证、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通知、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決定,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全部使用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有效解决了过去“只挂号不看病”、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是推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是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代表派出单位负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负责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备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凡即办件,原则上一律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批,及时办理,当时或当天办结。凡承诺件,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并负责督促原单位按期办结。凡涉及我区重点招商引资、转型和联合审批项目,牵头部门的首席代表要及时提出联合办理的意见,报告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并积极参与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四是探索服务终端向镇(街道)延伸。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借鉴大中城市的先进老龄工作的经验,以方便服务百姓为宗旨,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我区将老年证办理权限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下放到镇街一级,全区共设置6处办理窗口,老年人办理《老年证》地点迁至水泉镇和5个街道。

五是区市场局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移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目前我区存续状态个体户数量为10559户,企业1917户,为方便群众办理办事,区市场局用近2个月时间对所有证照档案进行整理,制定《做好各类市场登记主体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将所有证照档案移交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方便业户办事。

六是将动产抵押业务移交窗口办理,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办结。为帮助企业架起融资"金",区市场局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程序,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工作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

 二、存在问题

(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行政职权逐年下放,但人员编制没有下放,造成基层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审批监管工作需专业人员开展,我区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缺少相应业务指导,部分权利下放后,放权部门并未对承接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政府职能不健全。

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一些审批职能是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国土、环保、规划、重要事项审批权限有限,造成我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多图联审”“联合勘验”等工作的中期、后期严重滞后,对项目入驻运营造成阻力。

(三)“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仍需大力推进。

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仍需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对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仅提供办事指南,并未真正实现网上全程办理。二是部分审批部门窗口业务人员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发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等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人人、时时、事事”的营商环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以转变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关键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提高认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增强创新力,提高竞争力。二是转变作风。坚持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干”在其中,使社会热力萌动、投资者信心重启。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敢想、敢试、敢闯、敢干。三是对标先进。积极学习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2.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补齐短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按照《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持续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宣传容缺后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和邮政送达等便利措施。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积极推进“8890”政务便民平台延伸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建立目录管理和审批、监管信息“双告知”“双反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抽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重罚、重管、轻服务、轻指导的问题,深化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

3. 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有障碍就破除,有堵点就打通,为经济社会特别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不断优化办事和创业营商环境。二是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将一般性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群众办事通”。在《阜新市群众办事指南(试行)》的基础上,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获得信贷等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再造并面向社会公开。

4.以督查监督为保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巡回督查相结合,不能让好的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实施层面卡壳,在最后一公里搁浅。二是加大受诉问题解决力度。建立投诉问题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

【篇四】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14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22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101件次,合并检查事项4件次,否决检查事项10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80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9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00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25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13200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及时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文件规定。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区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家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涉企事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点”功效,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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