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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1

  此次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的目标是:在教育教学生活中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并从自身做起,力争带动身边的每个人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教师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有义务和责任去学习和静下心去写写心得。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学习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2

  公司概述

  梅州客通游船有限公司是经营广州珠江夜游的广州之星游船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梅江游作为我公司隆重推出的水上游览项目,具有浓郁的梅州客家特色。公司现有游船是梅江河上证照齐全、安全设施完备、独具客家特色的豪华画舫游船。游船共分为两层,一楼为普通舱,二楼为贵宾舱及公共观光甲板。游船采用了当今环保型的电力推进系统,航行过程中安静无噪音。船上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并配有受过专业培训的船员、服务员,竭诚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观光游览环境。

  一、检查和评估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源头防范的目的。

  二、检查评估依据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安全管理情况、监视与测量记录等。

  三、评价范围

  1、报告涉及的主要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标准。

  2、报告涉及公司以上所列的危险危害因素。

  2、报告涉及的场所:体系内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

  3、报告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4、公司安全法律制度执行和适用情况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黎容生

  组员:罗加金、彭公厂、廖金平、彭公琦

  四、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执行及适用情况调查

  (1)安全法律、制度规程获取情况

  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网络、书店等获取收集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

  (2)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执行情况调查

  通过查阅各种资料、记录和现场查看,公司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

  1、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设立了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2、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了安全、环保、消防、员工职业健康等档案资料,完善、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3、制定了各种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各种应急物资配备充足到位,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4、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开展全员安全上岗培训,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5、船舶驾驶员经过培训并取得适任证,持证上岗率100%,并按时进行复审。

  6、对消防设施等都进行了定期检验,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有效。

  7、按标准发放了劳保护品,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8、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9、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药品按规定发放,现场清凉饮料供应充足,职工劳保用品穿戴情况良好。

  10、安全管理绩效良好,一年来没有发生工伤、火灾、重大设备、生产等事故,生产现场空气检测浓度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没有出现职业病倒,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

  五、安全制度规程适用情况调查

  1、安全制度规程充分性检查

  目前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文件,基本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各个方面,但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部分管理制度如安全目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维修安全管理、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需要补充修订。

  根据公司的生产特点,公司运营转型及公司的生产结构调整,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也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适用性检查检查组对公司在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基本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可继续使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公司机构及人员变动较大,部分安全管理制度也相应增加或减少,其安全管理职责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基本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但由于随着工艺的变化,设备、设施也作相应的增加或减少,安全操作规程也作相应的增减。

  六、检查评估结论:

  梅州客通游船有限公司司已基本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

  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齐全适用,并已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基本适应于现有公司的操作岗位,但操作规程中应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补充风险辨识、风险控制、安全措施等内容。

  梅州客通游船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3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4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5

  一是税收体系问题。

  目前跨境电商一般都为小额外贸,经常利用样品、广告品,或者利用个人邮政免税政策来实现避税。这对各国海关收入必然造成影响。此外,跨境电商主要以快件投送为主,卖家无法提供报关单,也就无法享受到退税政策。随着跨境电商规模日益壮大,海量的小批量物品如何界定其属性,成为税务部门的一大难题,不解决好,也将影响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目前跨境电商大都为小额外贸,一般不能承受商检所产生的费用,所以经常不做商检,加之个人邮寄政策比较宽松,一般没有严格的检疫检验进出口环节,因此一些进出口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一旦发生假冒伪劣侵权商品,消费者很难通过国际诉讼获得赔偿。

  三是物流时间与成本问题。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密切相关,由于目前中国跨境物流体系不完善,所以货物配送周期较长。同时,跨境电商物流路程远时间长,容易造成物件破损甚至丢失,加上主要依赖航空运输,导致物流成本偏高。

  四是支付安全问题。

  虽然跨境电商结算支付方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但在信息传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系统故障造成支付信息丢失,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相当多消费者还是不很放心。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6

  摘   要:在网络信息化时代,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经济的主要形态之一,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跨境电商规模日趋扩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由于我国跨境电商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以还存在管理缺陷、物流滞后、贸易信用缺失等问题。因此,加快跨境电商法律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跨境电商法律监管的现状如何?应采取哪些对策进行完善?文章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跨境电商;法律监管;现状;对策;

  1、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以及相关政策

  1.1、发展现状

  在我国“一带一路”以及“互联网+”战略的扶持下,我国跨境电商得到了迅速发展,年进出口比例在日益增加,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引擎。

  根据数据统计,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已经突破25万,在进出口贸易方面,2015年,总交易额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2016年总交易额为6.5万亿元,2017年总交易额为7.6万亿元,预计2018年将突破9万亿元。由此能够看出我国跨境贸易在我国整体贸易中的比例是不断增加的。数据显示,跨境贸易总额在我国整体贸易中的比例已经达到30%,而且这一比例还在继续上涨。

  但是,跨境电商的极速发展也使得我国法律监管的缺点日益暴露,法律监管已经难以跟上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必须对其进行完善。

  1.2、我国在跨境电商方面的政策扶持

  2013年,我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对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制定,包括海关监管、跨境结算、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

  2016年,我国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零售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2018年11月,我国国务院确定将在2019年元旦起开始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商品限额进行上调,并扩大产品范围。

  2、我国跨境电商法律监管的现状

  2.1、法律监管难以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

  跨境电商是网络化的产物,不同于传统贸易,其贸易方式、交易途径、支付方式均与传统贸易相差甚大,因此,传统贸易法律法规难以适用于跨境电商当中,这就需要根据跨境电商发展需求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但是,由于跨境电商发展迅速,法律制度制定相对滞后,尚且没有与之发展相一致的监管体制,这就导致跨境电商交易中存在诸多乱象,如假冒伪劣、诚信缺失、偷税漏税、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等,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局限性以及跨境电商发展的快速性,原有法律制度依然难以适应现有跨境电商发展需求,同时,现有法律制度多以部门规范、通知等方式公布,其权威性相对较弱。此外,这些法律法规多以条文形式存在,并未形成统一法律监管体系。

  2.2、检验检疫存在诸多监管漏洞

  检验检疫是确保我国跨境电商产品进出口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法律监管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贸易安全,就当前而言,我国在检验检疫方面的监管问题相对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质量安全监控尚不完善。跨境电商涉及产品类型众多,在进出口贸易中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一一监测,只能采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监管。同时,由于电商产品具有种类多、批次多、来源广等特点,因此,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的很多内容并不能完全与其相适应。

  其二,疫病疫情无法全面监管。

  其三,违禁品监管力度有限。例如,在我国检疫法当中对部分动植物是禁止出入境贸易的,但是,在实际中由于进出口产品众多,很难完全杜绝。

  2.3、网络支付存在安全隐患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网络支付是主要的结算方式,具有快速便捷等优势,但是网络支付也存在诸多风险,各种网站诈骗层出不穷,再加上我国网络监管存在漏洞,支付环境相对薄弱,因此网络支付安全隐患较大。部分跨境电商为了躲避法律监管,谋取最大利益,运用非法途径进行交易,这也使得跨境交易风险加剧,同时损害了国及其他合法企业的权益。

  此外,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鱼龙混杂,部分机构存在违法操作行为,这些都是法律监管存在的潜在风险。

  3、完善跨境电商法律监管的有效对策

  3.1、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管力度

  法律制度是确保跨境电商监管的有效保障,只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确保监管的有效落实。2016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是一部相对综合的电商法律法规,其中对跨境电子当中的信息保护、税收、检疫、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是我国跨境电商制度法规完善的重要标志。当然,在法律制度完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我国跨境电商当前的发展现状,从实际出发,对现有法规进行完善。

  同时,要加强海关监管建设,健全海关网络监管体系。海关是跨境电商产品监管的主要部分,其监管意义重大,因此,要提高其自身监管效率,不断完善海关监管机制。要全面落实海关政府系统,建立监管预警机制,做好监管数据备份,便于日使用。

  3.2、健全检验检疫监管机制

  首先,完善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国跨境检疫的监管力度,根据实际需求完善信用评级、快速审核、分类监管等检疫机制,做好企业备案、监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例如,杭州在跨境监管方面就出台了相关监管措施,要求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或书面申请在杭州跨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其次,健全检疫监管平台,提高检疫监管效率。例如,通过二维码、条码、防伪标志等便捷方式实现检疫监管,将这种监管与商品源头密切关联,实现追本溯源的目的,能够全面把握商品来源、去向,一旦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回,并追求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3.3、完善信用机制,提高电子支付安全度

  当前,我国在电子支付安全防范方面依然存在诸多不足,需要通过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跨境企业电子支付的监管力度。

  首先,要通过立法来对电子支付途径、安全防范、程序予以完善,确保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具体制定中可以参照国相关法律制度,将电子资金转账法、商业代码统一法运用到我国法律制度当中,以此确保支付安全性。

  其次,加强信用机制建设,通过立法方式完善信用体系,将跨境电商交易纳入到信用评级当中,提高其信用度。

  4、结论

  本文主要从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出发,对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中存在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问题提出了对应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跨境电商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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